[发明专利]使已用完电的电池再有电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53413.5 | 申请日: | 2009-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10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9 |
发明(设计)人: | 朱晓云;周瑞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 |
主分类号: | H01M6/50 | 分类号: | H01M6/50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 代理人: | 王敏杰 |
地址: | 200333***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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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完 电池 再有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方法,尤其涉及一种使电池二次使用的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各种轻便电器的大量普及,干电池的消耗量在迅速增长。由于干电池中含有较多的有机和无机元素,特别是微量的汞和镉,对环境污染严重。随着人们对环境的日益重视,干电池的污染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人们的关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组成干电池的主要物质在电池放电过程中仅有很少一部分参加了反应,且也只是形态发生了变化,完全可以二次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使电池二次使用的方法,该使电池二次使用的方法操作简单、安全,能使电池二次使用,减少了电池对环境的污染,节约了资源。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使电池二次使用的方法,其中,
(1)把电池的负极用图钉钉个小孔;
(2)向小孔中滴加几滴稀H2SO4;
(3)让稀H2SO4在电池中充分反应;
(4)将小孔用图钉钉紧。
上述的使电池二次使用的方法,其中,滴入电池中的稀H2SO4的量为3-5ml。
上述的使电池二次使用的方法,其中,稀H2SO4在电池中反应的时间为15-30分钟。
本发明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积极效果是:本发明使电池二次使用的方法操作简单、安全,能使电池二次使用,减少了电池对环境的污染,节约了资源。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使电池二次使用的方法,其中:
(1)把电池的负极用图钉钉个小孔;
(2)向小孔中滴加3-5ml的稀H2SO4;
(3)让稀H2SO4在电池中反应15-30分钟;
(4)将小孔用图钉钉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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