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租赁系统及利用上述系统的租车、还车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52582.7 | 申请日: | 2009-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0824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08 |
发明(设计)人: | 陈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7/00 | 分类号: | G07F17/00;G07C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张向明;王洁 |
地址: | 20130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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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租赁 系统 利用 上述 方法 | ||
1.一种车辆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若干管理中心,用以在后台对其控制区域内系统的各部分统一控制;各管理中心包括
第一处理单元,用以处理管理中心的数据信息;
第一通讯单元,所述管理中心通过该第一通讯单元与所述系统其他部分通讯;
计费单元,用以计算车辆的租赁费用;
若干车辆,在所述车辆上设置标识车辆信息的标识芯片;
若干租赁卡,其记录租赁卡的相关信息;
分散设置的若干锁控装置,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与对应管理中心通讯,用以控制锁定及打开车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各管理中心控制其控制区域中的锁控装置锁定及打开车辆;一个锁控装置仅被一个子管理中心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若干管理中心包括一主管理中心、及若干与主管理中心通讯的子管理中心;
所述子管理中心控制其控制区域中的锁控装置锁定及打开车辆;一个锁控装置仅被一个子管理中心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子管理中心设置于其控制区域中的一个锁控装置中,或者增设一管理装置;
该锁控装置/管理装置控制所属区域中的各锁控装置锁定及打开车辆。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
一个锁控装置被若干个子管理中心控制;
所述锁控装置包括一子管理中心负荷判别单元,用以判别可控制该锁控装置的子管理中心的处理负荷,选择最空闲的子管理中心,由该子管理中心控制锁控装置锁定及打开车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锁控装置包括
第二处理单元,用以根据锁控装置中的各单元处理相关数据,并把处理后的数据发送至管理中心;同时接收来自所述管理中心发送的控制信息,并控制锁具动作;
第二通讯单元,锁控装置通过该第二通讯单元与所述管理中心通讯;
租赁卡识别单元,用以识别租赁卡的信息,并把识别到的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二处理单元;
标识识别单元,用以识别所述车辆的标识芯片,并把识别的结果发送至所述第二处理单元;
锁具,用以接受所述第二处理单元的控制,锁定及打开车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锁控装置还包括身份证识别单元,用以识别租借者的身份,并把识别的结果发送至所述第二处理单元。
8.利用权利要求7所述车辆租赁系统的租车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A1、租借者寻找锁有车辆的锁控装置,并持租赁卡于该锁控装置的相应感应位置;
A2、租赁卡识别单元识别租赁卡的信息,并把识别到的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二处理单元;
A3、所述第二处理单元把租赁卡的信息发送至其所属的管理中心,该管理中心的第一处理单元判断所述租赁卡的有效性,判断为有效时转步骤A4,判断为无效时则本次租赁不成功;
A4、所述第一处理单元通过第一通讯单元、第二通讯单元向对应锁控装置的第二处理单元发送开锁信息,由该第二处理单元控制锁具开锁;租借者将该车辆从锁具中取出;
A5、第二处理单元将车辆的信息发送至所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记录所述车辆的信息及租赁卡的信息,并记录开锁时刻。
9.利用权利要求7所述车辆租赁系统的还车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B1、租借者寻找空闲的锁控装置,将车辆置于设置位置,与锁具配合;并持租赁卡于该锁控装置的相应感应位置;
B2、租赁卡识别单元识别租赁卡的信息,并把识别到的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二处理单元;标识识别单元识别所述车辆的标识芯片,并把识别的结果发送至所述第二处理单元;
B3、所述第二处理单元把租赁卡的信息发送至其所属的管理中心,该管理中心的第一处理单元判断所述租赁卡的有效性,判断为有效时转步骤B4,判断为无效时则本次租赁不成功;
B4、所述第一处理单元通过第一通讯单元、第二通讯单元向对应锁控装置的第二处理单元发送锁车信息,由第二处理单元控制锁具锁车;
B5、第二处理单元将车辆的信息发送至所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记录所述车辆的信息及租赁卡的信息,并记录锁车时刻;
B6、计费单元根据管理中心的相关数据计算车辆的租赁费用,并扣除相应租赁卡的对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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