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立体声效果的网络通话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49713.6 | 申请日: | 2009-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343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张子刚;刘晓露;刘睿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7/00 | 分类号: | H04M7/00;H04M1/20;H04S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余明伟 |
地址: | 200433***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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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立体声 效果 网络 通话 系统 | ||
1、一种具有立体声效果的网络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声音源附近不同位置分别设置的采集设备,用以采集到不同的声音信号;
回音消除设备,用于对各声音采集设备所采集的声音信号分别进行回音消除处理;
网络设备,用于传输经过回音消除处理的各声音信号至远端;
设置在所述远端听音者附近不同位置的若干个放音设备,其数目与声音采集设备的数目相同,每一放音设备播放由所述网络设备传输至的一路声音信号,以形成立体声效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体声效果的网络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个放音设备的相对于听音者的位置,与其播放的声音源所对应的声音采集设备相对于声音源的位置相对应。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立体声效果的网络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声音采集设备的数目为2路或4路。
4、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具有立体声效果的网络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采集设备为麦克风。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立体声效果的网络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放音设备为音箱。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体声效果的网络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设备为形成局域网或互联网的设备。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体声效果的网络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设备通过一远端设备向所述放音设备传输声音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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