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45585.8 | 申请日: | 2009-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7440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8 |
发明(设计)人: | 张纯;姜培红;李国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K45/06 | 分类号: | A61K45/06;A61K33/22;A61K31/60;A61P17/00;A61P31/10;A61K31/17;A61K31/245 |
代理公司: | 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罗大忱 |
地址: | 20009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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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灰指甲 外用 制剂 | ||
1.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包括赋形剂和活性成分,以外用制剂的总重量计,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
软甲组分 1%~50%
抗真菌组分 1%~50%
镇痛组分 0.1%~10%
所述软甲组分选自尿素和/或尿囊素;
所述抗真菌组分选自水杨酸、硼酸、冰醋酸或酮康唑等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镇痛组分为盐酸丁卡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
软甲组分 5%~50%
抗真菌组分 5%~40%
镇痛组分 0.5%~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
软甲组分 10%~40%
抗真菌组分 10%~20%
镇痛组分 0.5%~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水杨酸20%,尿素40%,硼酸10%,盐酸丁卡因0.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水杨酸10%,尿素30%,硼酸10%,盐酸丁卡因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水杨酸10%,尿素30%,硼酸10%,盐酸丁卡因0.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水杨酸10%,尿素30%,盐酸丁卡因0.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水杨酸10%,尿素40%,盐酸丁卡因0.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的重量百分比为:尿素40%,硼酸10%,盐酸丁卡因0.5%。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治疗灰指甲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赋形剂为乳膏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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