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海洋拖曳式切割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39930.7 | 申请日: | 2009-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519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25 |
发明(设计)人: | 何红辉;刘愉强;盛岩峰;汪荣灿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红辉 |
主分类号: | B26D1/00 | 分类号: | B26D1/00;B26D7/26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南锋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本谦 |
地址: | 510300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海洋 拖曳 切割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海洋作业器械,特别是一种海洋拖曳式切割装置,适合于清除海底违法放置的缆、绳和其他物品。
背景技术
我国是一个海域十分辽阔的国家,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飞跃发展,沿海工业、渔业以及养殖业等迅猛发展,成绩喜人。然而,在这个时候我们亦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私利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沿海违规放置一些光纤电缆,探测器电缆以及有害渔业和海产养殖业发展的布放物,因此,必须采取有工具施予以清除。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迅速有效清除海底
非法布放物的海洋拖曳式切割装置。
本发明的任务是以这样的方式实现的:一种海洋拖曳式切割装置,其特征是由拖曳杆、爪杆和切割利器组成,所述的爪杆为3~6根,每根爪杆与拖曳成10~30°角以其首部与拖曳杆前端连结等距离设置于拖曳杆上,切割利器设置于爪杆内侧和对应的拖曳杆外侧,所述的拖曳杆为一根后端封闭的管体,前端以端盖、密封圈和螺钉密封。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切割利器可以是刀,用以切割绳、缆等较软物品用;亦可以是锯条,用以切割较硬的物品。
本发明的目的还可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完善:
所述的爪杆最好为四根,以钢管制成,均匀分布焊接于钢制的拖曳杆上。
采用四根爪杆时,最好在两对对称的爪杆和对应的拖曳杆上设置的切割利器分别为锯条和刀,以保证本切割装置躺在海底时有总一根设有锯条的爪杆和一根设有刀的爪杆着地,以获得较好的切割效果。
在与爪杆对应的拖曳杆上还铰接一根弹性防退杆,在对应的爪杆上设有与弹性防退杆配合的挡块。以保证非法布放物的电缆进入爪杆和拖曳杆之间的切割空间内无法退出。
在空心的拖曳杆的端盖内表面设有一个由电机和偏心轮构成的振动装置,电机用的电池安置于拖曳杆的密封管内。使用时,通过振动装置的往复不停的振动加速切割效果。
本发明是这样使用的:首先根据掌握的有关情报,确定出非法布放物所在位置后,将本切断器放到海底,启动拖船让切割装置朝非法布放物方向拖曳,当本切断器的爪杆触及非法布放物的电缆时,该电缆便顺着爪杆推开弹性防退杆进入爪杆与拖曳杆之间的夹口内,与锯条和刀接触后在拖力作用下将缆系物等布放物切断。若采用振动装置,先用螺钉将振动装置安装于拖曳杆的端盖上,往拖曳杆内放入电池,并用软性物质充填将电池紧固,然后将端盖安装于拖曳杆上密封便可启动振动装置进行切割工作。在振动装置往复振动力的作用下加速了切割速度,很快将非法布放物及其电缆切断。
经试验表明,采用本切割装置能快速有效地切断海底非法布放物及其电缆、绳等连系物,使其无法工作。此外,本切割装置还具有结构简单,使用十分方便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海洋拖曳式切割装置一实施例的结构局部剖视主视图。
图2为图1沿A-A线的剖视图。
图3为图1中B处的剖视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结构作进一步的描述。
参照图1和图2,一种海洋拖曳式切割装置,由拖曳杆1、爪杆2和切割利器3组成。所述的爪杆2为3~6根,每根爪杆2与拖曳杆1成10~30°角以其首部与拖曳杆1前端连接在一起。切割利器3设置于爪杆2内侧和对应的拖曳杆1外侧。所述的拖曳杆1为一根后端封闭的管体,前端以端盖4、密封圈5和螺钉6密封,在其内形成一个密封管7。
以下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
实施例1,设置于爪杆2内侧和对应的拖曳杆1外侧的切割利器3为一把刀。
实施例2,设置于爪杆2内侧和对应的拖曳杆1外侧的切割利器3为一条锯条。
实施例3,爪杆2的数量为四根,均匀设置于拖曳杆1上。
实施例4,爪杆2为四根,在两对对称的爪杆2和对应的拖曳杆1上设置的切割利器3分别为锯条(如图1所示)和刀(如图2所示)。
实施例5,在空心的拖曳杆1的端盖4内表面设有一个由电机8和偏心轮9构成的振动装置,电机8用的电池10安置于拖曳杆1的密封管7内。振动装置的电机8是以螺钉安装于拖曳杆1的端盖4上。
实施例6,在与爪杆2对应的拖曳杆1上铰接有一根弹性防退杆11,在对应的爪杆2上设有与弹性防退杆11配合的挡块12。弹性防退杆11的复位弹簧安置于铰接轴上。
附图中,13为拖曳杆1的拖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何红辉,未经何红辉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3993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双面带毛牙刷
- 下一篇:兼具发圈与发箍的束发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