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椎间植入物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25627.2 | 申请日: | 2008-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89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发明(设计)人: | 季里安·克劳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汉宁·卡路仕 |
主分类号: | A61F2/44 | 分类号: | A61F2/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瑞士恩***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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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植入 | ||
1.一种椎间植入物,其中所述植入物具有两个供接触两个椎体的表面、外护套以及内部结构,以及其中所述内部结构是由多个通道形成,及所述通道各自具有8,000平方微米到7,000,000平方微米的横截面积,以及所述通道沿脊柱纵轴彼此平行延伸,及所述通道是通过开口彼此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的横截面积为50,000平方微米到3,100,000平方微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的直径为100微米到3,000微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的直径为250微米到2,000微米。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部结构的骨接触面是凸形的。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从一个骨接触面连续延伸到相对表面。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物中每平方厘米骨接触面具有至少100个通道。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各通道利用至少两个开口与相邻通道连接。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呈点状、小点状、圆环形、圆柱形、椭圆形或楔形。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以切口形式从一个骨接触面连续延伸到相对表面。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仅位于通道壁的侧面区域中,或仅位于通道壁的前-后区域中。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呈圆形、椭圆形、三角形、正方形、五边形或六边形。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在路径中不会改变其半径或直径。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物是由金属或金属合金或聚(醚醚酮)构成。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物具有无开口的实心外护套。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物的所述内部结构因为沿所述通道壁的纵向切口形式的楔形或倾斜开口而允许微移动。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椎间植入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植入物选自包括颈椎椎笼、胸椎椎笼、腰椎椎笼、人工椎间盘以及用于椎骨融合的植入物的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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