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纤维增强塑料的再利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19497.1 | 申请日: | 2008-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890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直是;长濑哲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小岛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J11/10 | 分类号: | C08J11/10;B29B7/90;B29B9/14;B29B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苗堃;赵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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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纤维 增强塑料 再利用 方法 | ||
1.一种纤维增强塑料的再利用方法,所述纤维增强塑料包含碳纤维和热固性树脂,该纤维增强塑料的再利用方法包括如下工序:
热处理所述纤维增强塑料而使热固性树脂燃烧,制造无害材料的第一工序;以及
一边混炼所述无害材料和热塑性树脂,一边制造再利用材料的第二工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增强塑料的再利用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工序中,在无害材料上涂布或者散布上胶剂,然后,一边混炼无害材料和热塑性树脂,一边粉碎构成无害材料的碳纤维,制造具有作为短纤维的碳纤维的再利用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纤维增强塑料的再利用方法,其中,该方法还具备冷却由所述第二工序制造的再利用材料、然后将已冷却的再利用材料进行造粒的第三工序。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塑料的再利用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工序中,将无害材料剪裁成长方形状,介由具有宽度至少在该无害材料的厚度以上的投入料斗将无害材料投入挤压机,向挤压机中投入热塑性树脂,混炼无害材料和热塑性树脂。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纤维增强塑料的再利用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工序中的燃烧温度是满足使热固性树脂燃烧而无害化、并且不损伤碳纤维这一条件的温度,为500~900℃的范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纤维增强塑料的再利用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增强塑料的燃烧时间范围为1~240分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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