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刷毛的加工有效
| 申请号: | 200880119227.0 | 申请日: | 2008-10-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887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 发明(设计)人: | H·卡斯特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朗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6D1/05 | 分类号: | A46D1/05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柳爱国 |
| 地址: | 德国克***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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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刷毛 加工 | ||
1.一种将头部轮廓(20)模制到可用于毛发刷中的至少一根刷毛(10)上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根刷毛(10)被导向在刷毛载体(30)上,其中非接触式加热作用于至少刷毛头部(1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刷毛的纵向轴线竖直对齐。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刷毛头部(12)指向顶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刷毛头部(12)指向底部。
5.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接触式加热发生在加热室(42)中,所述加热室至少部分地围绕所述至少一根刷毛(10)。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刷毛的纵向轴线轴平行地,所述加热室(42)具有最小内径,所述最小内径大于所述刷毛的直径3至6倍。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根刷毛(10)被浸入到所述加热室(42)中,并且沿其纵向轴线具有一定的浸入深度,并且所述浸入深度大于所述刷毛的直径1至4倍。
8.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生产出基本上球形的头部轮廓(20)。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头部轮廓(20)的直径大于所述刷毛的直径1.1至3倍。
10.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加热室(42)成形为加热隧道(48),并且将所述刷毛载体(30)上的刷毛(10)导向穿过所述加热隧道(48)。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热隧道(48)具有U形轮廓。
12.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热时间介于10和30秒之间。
13.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热室(42)的壁具有250至350℃的温度。
14.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刷毛(10)生产成不合毛边的。
15.一种可用于毛发刷的刷毛(10),所述刷毛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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