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环磷酰胺治疗神经性自身免疫疾病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17540.0 | 申请日: | 2008-10-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835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0 |
发明(设计)人: | A·I·卡普林;D·A·克尔;P·A·卡拉比勒斯;S·R·奥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华英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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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环磷酰胺 治疗 神经性 自身免疫 疾病 | ||
1.一种治疗神经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方法,包括向CD4+T细胞中醛脱氢酶水平低于预设的临界值的有此需要的个体施用:
(a)约10到约70mg/kg/日的环磷酰胺;
(b)约1到约10μg/kg/日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和
(c)约10mg/日到约80mg/日的醋酸格拉默。
2.权利要求1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确定个体CD4+T细胞中醛脱氢酶水平。
3.权利要求2的方法,进一步包括监测个体CD4+T细胞中醛脱氢酶水平。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向个体施用至少约50mg/kg/日的环磷酰胺。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向个体施用至少约5μg/kg/日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向个体施用至少约40mg/日的醋酸格拉默。
7.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使用包括第一筛查、第二筛查和环磷酰胺限制分配的方法来控制该方法的使用。
8.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第一筛查包括:
(a)确定个体是否符合治疗标准;
(b)如果个体是女性,检测个体怀孕情况并为个体提供怀孕咨询;
(c)确定与个体CD4+T细胞相关的醛脱氢酶水平;和
(d)为个体匹配红细胸和血小板供应源。
9.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第二筛查包括在个体是女性的情况下,监测其怀孕情况;和/或监测不良事件。
10.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的不良事件是中毒。
11.权利要求7-10任意一项的方法,其中如果个体怀孕,和/或经历不良事件,则停止对其的治疗。
12.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环磷酰胺的限制分配包括:
(a)为每个个体分配一个识别号码;
(b)每个识别号码关联一个环磷酰胺容器;和
(c)对个体施用来自环磷酰胺容器的环磷酰胺,该个体的识别号码对应于与所述容器关联的识别号码。
1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环磷酰胺至少连续施用约4天。
1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施用环磷酰胺完成后5到7天内开始施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1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对个体施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直至个体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连续两天超过约1.0×109个细胞/L。
1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施用环磷酰胺完成后28到35天内开始施用醋酸格拉默。
17.权利要求1的方法,醋酸格拉默的剂量至少约40mg/日。
18.权利要求17的方法,其中在开始施用醋酸格拉默2.5到4个月内,醋酸格拉默的剂量被减至约20mg/日。
19.权利要求1-18任意一项的方法,其中神经性自身免疫疾病是多发性硬化症、Guillain-Barre综合征、Lambert-Eaton肌无力综合征、重症肌无力、横贯性脊髓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或狼疮)、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自身免疫性内耳疾病、发作性睡病、神经性肌强直、精神分裂症或其组合。
20.权利要求19的方法,其中神经性自身免疫疾病是多发性硬化症。
21.权利要求20的方法,其中多发性硬化症已复发。
22.权利要求20的方法,其中多发性硬化症在缓解。
23.权利要求1-22任意一项的方法,其中环磷酰胺从重构的冻干环磷酰胺制得。
2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环磷酰胺通过静脉内施用。
25.一种治疗神经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方法,包括向CD4+T细胞中醛脱氢酶水平低于预设的临界值的有此需要的个体施用:
(a)约10到约70mg/kg/日的环磷酰胺;
(b)多至约5mg/kg/日的抗胸腺细胞球蛋白;和
(c)约1到约10μg/kg/日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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