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80020268.4 | 申请日: | 2008-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276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8 |
发明(设计)人: | 崔周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柯泰克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8/00 | 分类号: | A61L8/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王冠宇;林月俊 |
地址: | 韩国庆***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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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牙齿 种植 固定 装置 | ||
1.一种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包括在所述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的外周边中限定的三个或更多的带有脊的部分,所述带有脊的部分具有各自不同的螺距。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其中所述带有脊的部分的螺距沿一个方向逐渐减小。
3.根据权利要求2的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其中所述带有脊的部分包括:
与具有低骨密度的松质骨接触的较大带有脊的部分;以及与具有高骨密度的皮质骨接触的较小带有脊的部分,其中所述较小带有脊的部分包括两个或更多具有各自不同的螺距的螺纹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3的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其中所述螺纹区域的螺距沿远离较大带有脊的部分的方向逐渐减小。
5.根据权利要求3的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其中所述螺纹区域包括:
接近较大带有脊的部分限定的第一螺纹区域;和
具有比第一螺纹区域更小的螺距的第二螺纹区域,
其中第一螺纹区域和第二螺纹区域被限定为沿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的外周边分别延伸相同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5的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其中第一螺纹区域的螺距是第二螺纹区域的螺距的两倍。
7.根据权利要求3的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其中所述螺纹区域包括:
接近较大带有脊的部分限定的第一螺纹区域;
具有比第一螺纹区域更小的螺距的第二螺纹区域;以及
具有比第二螺纹区域更小的螺距的第三螺纹区域,
其中第一螺纹区域、第二螺纹区域和第三螺纹区域被限定为沿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的外周边分别延伸相同的高度。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其中第一螺纹区域的螺距是第二螺纹区域的螺距的两倍,而第二螺纹区域的螺距是第三螺纹区域的螺距的两倍。
9.根据权利要求3到8中任何一项的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其中较小带有脊的部分被限定为在牙齿种植体固定装置的外周边中延伸2.6mm或更小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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