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为可食用含水液体组合物补充两种或更多种矿物盐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880013901.7 | 申请日: | 2008-04-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84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0 |
| 发明(设计)人: | M·梅莱马;A·莫雷特;F·F·蒂奥;M·B·J·范德夫卢格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1/304 | 分类号: | A23L1/304;A61K33/00;A23L2/52;A23L2/39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 波;黄可峻 |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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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食用 含水 液体 组合 补充 多种 矿物 方法 | ||
1.生产可食用含水液体组合物的方法,所述液体组合物已经被补充了第一矿物和第二矿物,所述第一矿物选自由钙、镁、钾、锌、铜、铁、锰组成的金属组,所述第二矿物与第一矿物选自相同的金属组,但与第一矿物不同,所述方法包含下面的连续步骤:
a.提供酸性含水液体,所述酸性含水液体的pH在2.0-4.5范围内,并且其含有能够与所述第一矿物以及与所述第二矿物形成水不溶性盐的溶解的酸;
b.向所述酸性含水液体中加入所述第一矿物的固体水不溶性碳酸盐;
c.使所述碳酸盐脱羧基直到至少50%潜在的二氧化碳已经被释放;
d.向所述含水液体中加入所述第二矿物的固体水不溶性碳酸盐;和
e.当所述第一矿物的水不溶性碳酸盐和所述第二矿物的水不溶性碳酸盐都已经被转化成溶解的盐,并且在所述第一矿物的水不溶性盐或者所述第二矿物的水不溶性盐发生沉降之前,加入生物聚合物基团或者将pH提高至少0.5个pH单位至大于3.4的pH。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矿物的水不溶性碳酸盐和所述第二矿物的水不溶性碳酸盐二者是以这样的量加入的,在添加过程中所使用的条件下,所述量超出了所述盐在其被加入到的含水液体中的溶解度至少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矿物选自Mg、Zn、Cu、Fe和Mn。
4.根据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矿物是Mg。
5.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矿物选自Ca和K。
6.根据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矿物是Ca。
7.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酸选自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磷酸及其组合。
8.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在步骤b)中所加入的所述第一矿物的固体水不溶性碳酸盐的加权数均粒度比在步骤d)中所加入的所述第二矿物的固体水不溶性碳酸盐的加权数均粒度大至少100%。
9.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所述生物聚合物选自蛋白质和阴离子多糖。
10.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生物聚合物的加入量至少是1g/L,优选5-100g/L。
11.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获自步骤d)的中间产物的特征在于:如果将该产物在静止条件下在20℃的温度下保持最高达到24小时,则将发生矿物盐的沉降。
12.根据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的方法,其中当存储于20℃时,所述可食用含水液体组合物保持稳定、抵抗第一矿物和第二矿物沉降至少一个月。
13.可复水粉末,其含有第一矿物和第二矿物,所述第一矿物选自由钙、镁、钾、锌、铜、铁、锰组成的金属组,所述第二矿物与第一矿物选自相同的金属组,但与第一矿物不同:
·0.01-3毫摩尔的第一矿物/g粉末;
·0.02-4毫摩尔的第二矿物/g粉末;
·0.02-8毫摩尔的酸/g粉末,所述的酸选自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磷酸及其组合;
·0.02-0.99g的大豆蛋白质/g粉末;和
·小于10wt%的水;
所述可复水粉末进一步的特征在于可以用1kg水对25g所述粉末进行复水,以产生可食用含水液体,所述可食用含水液体在环境的、静止的条件下存储3个月或者更长时间时,不形成所述第一和/或第二矿物的盐沉降物。
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可复水粉末,其中所述第一矿物是Mg,所述第二矿物是Ca。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者14的可复水粉末,其中所述粉末包含0.5-5毫摩尔的柠檬酸/g粉末。
16.根据权利要求13-15中任一项的可复水粉末,其中所述粉末包含1-50wt%的选自果胶、角叉菜胶、藻酸盐、羧甲基纤维素、黄原胶、结冷胶及其组合的多糖。
17.制备可复水粉末的方法,所述粉末已经被补充至少两种不同的矿物,所述方法包括将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的方法所获得的可食用含水液体组合物进行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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