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眼睛颜色校正装置以及程序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00464.5 | 申请日: | 2008-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4252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23 |
发明(设计)人: | 垣内崇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姆龙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T1/00 | 分类号: | G06T1/00;H04N1/46;H04N1/6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钱大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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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睛 颜色 校正 装置 以及 程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眼睛颜色校正装置以及程序,涉及适用于拍摄图像(特别是,拍摄了人的面部的图像)的摄像装置、或处理图像的信息处理装置或输出装置、软件等的有效的技术。
背景技术
不论数字照相机/银盐方式照相机,在使用闪光进行拍摄的情况下,存在产生眼睛的瞳孔部分或者眼睛整体成为红色的红眼现象的问题。作为同样的问题,还存在人物的瞳孔乃至眼睛整体被拍摄为黄色的黄眼现象。这样的红眼/黄眼现象(以下,以红眼现象为例进行说明)是从眼睛的瞳孔部分入射到眼球内的闪光通过视网膜反射所引起的现象。由于照相机的小型化进步并且照相机的光轴和闪光之间的距离接近,所以以往红眼现象的产生率提高,再次成为问题。
作为在拍摄时防止/减轻这样的红眼现象的技术,提出了红眼防止闪光。这是在拍摄之前使闪光的发光弱,之后,重新使闪光发光的技术。根据这个技术,通过最初的发光,被拍摄者的瞳孔被收缩,防止/减轻之后的闪光造成的红眼现象的产生。
但是,在产生了红眼现象的情况下,只要不能重新拍摄,就需要对红眼进行图像校正。作为这样的图像校正的技术,提出了指定产生红眼现象的像素,通过改变该像素的颜色而进行校正的方法(参照特许第2634511号公报(专利文献1))。
但在产生了红眼现象的眼睛的图像中,丧失了原来的眼睛的颜色。因此,难以从产生了红眼现象的眼睛的图像中估计原来的眼睛的颜色。若不能估计原来的眼睛的颜色,则即使想要通过使用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的技术来执行校正也难以生成自然的图像是理所当然的。
此外,在红眼的判定/校正颜色的决定中,从通过色彩对比来判断色感的人体的视觉的特征来看,仅将眼睛颜色设为判定材料也存在无理之处。即,在特别接近茶色的眼睛颜色的情况下,即使是具有相同值的图像数据也存在因状况而被看作红眼或者不是红眼的情况。此时,考虑到该人物的眼睛原来是茶色,或者原来是比较黑的色调的眼睛但通过弱红眼现象而被看作茶色的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不能根据眼睛颜色来判断,要根据肤色、或者背景等的照片整体的色调进行色彩对比来判断。
此外,在特别红的面部或者红色的照明下的情况下等,存在在进行消除红色感的校正的情况下反而被看作不自然的情况。这是因为,在从肤色所预计的照明之下(在红的面部的情况下,疑似的照明之下),成为不可能存在的眼睛颜色。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消除红色感的校正严格来说是错误,需要生成与肤色相匹配的眼睛颜色,并以此为基准进行校正。
从这样的方面出发,也能够判断不应仅着眼于眼睛进行校正处理,还要考虑其周围的肤色或与背景的色彩对比而进行红眼的判断/校正颜色的决定。因此,本发明人基于这样的考虑,开发了一种校正方法,即不论是否产生红眼现象或黄眼现象等的异常,从输入图像确定被摄体人物的肤色,通过将该肤色代入基于预先实施的统计结果的近似式,从而从被摄体人物的肤色估计正常的眼睛的颜色分量(特开2005-148033号公报(专利文献2))。
专利文献1:特许第2634511号公报
专利文献2:特开2005-148033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在该专利文献2中公开的发明中,虽然可实现符合肤色的自然且无不适感的眼睛颜色,但由于像素的原来的亮度因红眼现象等而已经失去,所以若维持红眼的像素的亮度的同时对眼睛颜色进行校正,则存在校正后的眼睛的亮度变得非常白的情况。此时,存在即使能够无不适感地校正眼睛颜色,但亮度产生不适感,作为结果校正质量变差的课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眼睛颜色校正装置以及程序,其能够在对拍摄的人物图像的眼睛部分进行校正处理时,不会使校正后的图像产生不适感。
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为了达到上述的目的,本发明的眼睛颜色校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 括:肤色确定部件,确定被输入的图像中的被摄体人物的肤色;皮肤校正颜色计算部件,基于通过所述肤色确定部件所确定的肤色,求出应在所述图像中表现的该人物的眼睛的颜色的皮肤校正颜色;亮度估计部件,根据所述被摄体人物的眼睛部分的像素值,估计产生该像素的红眼等的色调异常之前的亮度;以及校正单元,根据基于所述皮肤校正颜色的校正基准颜色和所述估计的亮度,对所述被摄体人物的眼睛的颜色进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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