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提示装置的接触式图像传感器有效
申请号: | 200820225069.4 | 申请日: | 2008-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0337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2 |
发明(设计)人: | 泽江哲则;刘振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海华菱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30 | 分类号: | H04N5/30 |
代理公司: | 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于 涛 |
地址: | 264200山东省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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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提示 装置 接触 图像传感器 | ||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图像传感器,特别是一种带紫外线光源点亮危险提示装置接触式图像传感器。
背景技术
我们知道,现有的多功能一体机、专用扫描仪、传真机等图像识别装置所使用的接触式图像传感器,是在框架上方设有搭载原稿的玻璃板,框架下有线路板,线路板上有光电转换芯片,光电转换芯片上方设有透镜,透镜一侧或者两侧设有光源,随着应用领域的拓展,对图像传感器的光源种类提出更多的要求,如银行系统钞票鉴伪机具需要用到紫外光,通过识别钞票内部紫外油墨反射的标志来识别钞票的真伪,但众所周知,直视紫外光会给眼睛带来伤害。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使用图像传感器时,无意识长时间直视紫外光给眼睛带来的伤害问题,提出一种带紫外线光源点亮提示装置的接触式图像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带提示装置的接触式图像传感器,设有框架,框架上方设有搭载原稿的玻璃板,框架下方有线路板,线路板上有光电转换芯片,光电转换芯片上方安装有透镜,透镜一侧或两侧设有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中含有紫外光源,玻璃板上设有警示条。警示条上印有警示符号或警示文字,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长时间直视紫外光,以免给眼睛带来的伤害,警示符号或警示文字一般采用紫外油墨进行印刷,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紫外光照射时,警示符号或警示文字显现,如果没有紫外光照射时,警示符号或警示文字不显现。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警示符号,使使用者在紫外光点亮时及时得到提醒,以免给眼睛带来的伤害,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效果好等优点。
附图说明
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也是一种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俯视图。
图中标记:框架1、光源2、玻璃板3、透镜4、紫外光源5、警示条6、光电转换芯片7、线路板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带提示装置的接触式图像传感器,设有框架1,框架1上方设有搭载原稿的玻璃板3,框架1下方有线路板8,线路板8上有光电转换芯片7,光电转换芯片7上方安装有透镜4,透镜4一侧或两侧设有普通光源2,上述与现有技术相同,属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应知,此不赘述,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光源中含有紫外光源5,玻璃板3上设有警示条6,警示条6上印有警示符号或警示文字,如“UV点灯中,直视危险”,以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长时间直视紫外光,以免给眼睛带来的伤害,警示符号或警示文字一般采用紫外油墨进行印刷,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紫外光照射时,警示符号或警示文字显现,如果没有紫外光照射时,警示符号或警示文字不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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