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多媒体舞台式影视演播车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17909.2 | 申请日: | 2008-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9620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26 |
发明(设计)人: | 焦澍峥 | 申请(专利权)人: | 焦澍峥 |
主分类号: | B60P3/00 | 分类号: | B60P3/00;G09F21/04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何梅生 |
地址: | 230601安徽省合肥市桃花***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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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多媒体 舞台 影视 演播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流动宣传设备,更具体地说是一种车载宣传设备,利用车载进行移动,利用车体进行现场舞台的搭建。
背景技术
已有的舞台式演出车,已经具备了移动灵活、搭台简便的效果,加之音响、灯光的配置使文化广告的宣传工作有了便捷的工具。但是,目前的舞台式演出车没有影视图像播放功能,影视图像播放功能的缺失使得其没有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为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多媒体舞台式影视演播车,以使舞台式演出车同时具有影视图像的播放功能,提高宣传效果。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多媒体舞台式影视演播车是以车架为载体,位于车架一侧的车厢侧板为下翻板,所述下翻板可在下翻后由支腿支撑呈舞台,位于车架另一侧,有可向外侧伸展的横撑,横撑的杆端以平衡支腿落地支撑;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是设置车厢顶板为活动顶板,所述活动顶板与车厢侧板分体,活动顶板是以位于车厢内四角位置上的伸降杆支撑,活动顶部可竖直升降;设置可随活动顶板升降的大屏幕,所述大屏幕固连在活动顶板的底部,并以活动顶板为水平顶盖,形成“T”字形。
在所述大屏幕的前侧设置上翻板,所述上翻板可在上翻后以斜杆支撑呈屏幕前檐。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
1、本实用新型在车厢内增加设置大屏幕,并按常规设置多媒体播放器、配备电源系统,使演播车获得了图、文、声、像并茂的多媒体宣传效果。
2、本实用新型以车载的形式保持了宣传流动性的特殊要求。
3、本实用新型可直接设置为车厢,也可设置在移动的平板舞台拖车上,使用灵活。
4、本实用新型尤其适于作为广告宣传设备,其多媒体功能和设备的可流动性极大地提高了车载广告的主动性,提高宣传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侧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下舞台与大屏幕相对位置示意图。
图中标号:1 车架、2 下翻板、3 支腿、4 横撑、5 平衡支腿、6 活动顶板、7 伸降杆、8上翻板、9 斜杆、10 大屏幕、11 配电系统、12 播放操作系统、13 台阶、14 护栏、15 升降操作系统、16 音响设备。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图2,按照已有的广告宣传车的结构形式,以车架1为载体,位于车架一侧的车厢侧板为下翻板2,下翻板2可在下翻后由支腿3支撑呈舞台,舞台的旁侧设置护栏14,位于车架另一侧,有可向外侧伸展的横撑4,横撑4的杆端以可伸缩的平衡支腿5落地支撑,以保持车体平衡,配电系统11、播放操作系统12、升降操作系统15和音响设备16设置在车厢内,车体四周合适的位置可以设置台阶13。
本实施例中,设置车厢顶板为活动顶板6,活动顶板6与车厢侧板分体,活动顶板6是以位于车厢内四角位置上的伸降杆7支撑,活动顶部6可竖直升降;设置可随活动顶板6升降的大屏幕10,大屏幕10固连在活动顶板6的底部,并以活动顶板6为水平顶盖,形成“T”字形。
图2所示,在大屏幕10的前侧设置上翻板8为屏幕前防护板,上翻板8可在上翻后以斜杆9支撑呈屏幕前檐,以此作阳蓬。
具体实施中,大屏幕10可以采用LED电子屏幕,电子屏幕可以由块状屏幕拼装而成,拆卸方便,也可以采用可收折的形式。
此外,围绕视屏附加现场直播和接收装置,配备音响系统、DVD播放系统、灯光照明等,使之成为流动的、具备影院功能的多媒体宣传工具。
本实用新型中车架可以客车、货车、平板车等移动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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