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13917.X | 申请日: | 2008-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5584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2 |
发明(设计)人: | 向晓燕;崔义团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G05D23/19;G05D23/20;G05D23/2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高占元 |
地址: | 518053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过热 自动 保护 电视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视机,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视机虽然在很多方面对电视的非正常状态做了一些保护措施,但这些措施很多只能防止电视自身的器件不被烧坏,而无法避免火烧机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当电视机因为某些不可知的原因使机体内的温度过高时,电视机的CPU不能获得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报警,以及将电视机的电源切断,这样有些火灾和火烧电视机事件就不能避免或者不能降低着火,所带来的危害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电视机不能在机体内温度过高时,进行报警,以及切断电源,从而导致火灾或火烧电视机等缺陷,提供一种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包括壳体,在所述壳体内设置有微控制处理器,在所述壳体内还设置有与所述微控制处理器电连接的温度检测装置,用于向所述微控制处理器发送温度检测信号。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中,所述温度检测装置是温度传感器。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中,所述温度检测装置是热敏电阻。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中,在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一报警装置,所述第一报警装置与所述微控制处理器电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中,所述第一报警装置是扬声器。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中,在所述壳体上设置有第二报警装置,所述第二报警装置与所述微控制处理器电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中,所述第二报警装置是声光报警器。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在电视机内设置温度检测装置,当电视机因为某些不可知的原因使机体内的温度过高时,电视机的CPU能获得相关信息,从而及时地控制相关的报警装置进行报警,并可将电视机的电源切断,这样有些火灾和火烧机事件就能避免或者能够降低着火带来的危害性。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一实施例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过热自动保护的电视机一实施例中,其包括壳体,在壳体内设置有微控制处理器,以及与微控制处理器电连接的温度检测装置。在工作中,该温度检测装置会实时地检测电视机壳体内的温度,并将温度信号转换成电压信号,发送到微控制处理器,微控制处理器接收到该电压信号后,会作进一步分析和处理,判断其是否处于正常的范围,如果超出正常的温度范围时,就会控制电视机壳体上的第一报警装置和/或第二报警装置进行报警。在具体设计中,该温度检测装置是温度传感器或热敏电阻。为了实现综合的报警,该第一报警装置是扬声器,通过声音提示用户,目前电视机壳体内的温度过高。第二报警装置是声光报警器,其通过灯光的作用向用户报警。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应用在现有的电视机上,应用方式可以是在电视内装一个热敏器件(传感器),通过该热敏器件,电视机的CPU能够获得当前电视的温度。当电视机内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机体内温度过高时,该热敏器件能够检测到并输出一个异常电压给电视机的CPU,当该电压超出我们设定的正常电压范围时,CPU将自动将电视机的电源切断达到保护作用。
其具体工作为,在电视机内部装一个热敏器件(传感器),然后将热敏器件的输出送到电视机CPU的一个AD口上,当机体的温度不同时该热敏器件输出的电压值是不同的。CPU将一直检测热敏器件输出到其AD口上的一个电压值,正常状态下这个电压是稳定的且是在一个有效范围内的,当电视机内因为一些异常原因导致温度过高时,该热敏器件能感应到并输出异于正常电压的一个电压值,所以通过设定好一个正常电压范围,当该电压值超出了设定的电压范围时,系统将自动将电视机的电源切断,从而达到保护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几个具体实施例进行说明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明白,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变换及等同替代。另外,针对特定情形或具体情况,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各种修改,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所公开的具体实施例,而应当包括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213917.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快捷卡接口的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及其应用的计算机系统
- 下一篇:一种手机及其按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