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水平调节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204698.9 | 申请日: | 2008-12-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0457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 发明(设计)人: | 江新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长江超声波机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3Q3/00 | 分类号: | B23Q3/00 |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彭长久 |
| 地址: | 523850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平 调节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压合类设备模具的水平调整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压合类设备(如超声波焊接机、热熔机、热板机等)的模具制作,主要是在一底板上进行,由于在制作过程中必须保证上模具与下模具相互吻合,以求得到质量较高的产品,因此一般还在底板的上方装设一水平板,该水平板的四个角开设有螺孔,而底板对应四个螺孔分别设有一调节螺丝,再将四个锁紧螺丝穿过水平板上的螺孔,与调节螺丝相互配合,将水平板锁固在底板上;则在使用时,将上、下模具分别放置在水平板上,松开水平板四个角的锁紧螺丝,通过调节四个调节螺丝的高度,改变水平板的安装角度,从而使得上、下模具吻合。
然而,在实际操作时,仅凭肉眼很难判断水平板是否处在水平位置,特别是当设备本身所处地面凹凸不平时,操作者更是难以判断,使得水平板的调节误差较大,上、下模具无法完全吻合,影响制成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水平板仅靠四个角的锁紧螺丝作为支撑,当上面放置上、下模具时,在模具的重力作用下,很容易使得水平板变形,缩短其使用寿命。
鉴于上述缺陷,本发明人针对现有的压合类设备水平调整机构进行研究改进,本案由此产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平调节装置,其操作简单、快捷,调整精度高。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水平调节装置,包括底板和水平板,水平板借助四个角的锁紧螺丝与底板上调节螺丝的配合,固定设置在底板的上方;底板对应水平板的中心还具有一支点。
上述支点包括底座、钢珠和凹槽,底座形成在底板对应水平板的中心,底座内设有支撑水平板的钢珠,而凹槽形成在水平板底面对应钢珠的位置。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底板对应水平板的中心位置设置一支点,在进行水平调整时,只需保持该支点受力,再施加适当压力,根据杠杆原理,可知位于水平板上的上、下模具自动吻合,操作简单、快捷,调整精度高;另外,由于钢珠的存在,使水平板增加了一个支撑点,当上面放置模具时,缓解水平板的四角锁紧螺丝所受的压力,水平板不易变形,延长其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组合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参考图1所示,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水平调节装置的立体分解示意图,其包括底板8、水平板3、底座6和钢珠5。
水平板3的四个角分别形成有螺孔9,而底板8对应四个螺孔9分别设有调节螺丝7,利用四个锁紧螺丝4,分别穿过螺孔9,与调节螺丝7旋紧固定,将水平板3固定在底板8的上方,此为公知技术,故不再赘述。
本实用新型的改进点在于:在底板8对应水平板3中心的位置还设有一支点,在本实施例中,该支点采用钢珠5,具体来说,在底板8对应水平板3中心的位置设置底座6,底座6内放置有钢珠5,该钢珠5可为水平板3提供支撑;为了防止水平板3与钢珠5接触时,水平板3会偏离,还在水平板3对应钢珠5的位置形成一凹槽(图中未示)。
本实施例使用时,首先松开水平板3四个角的锁紧螺丝4,在水平板3上对应钢珠5的位置施加压力,由于水平板3的底部有凹槽与钢珠5配合,因此水平板3不会偏移中心位置,提高调整的精度;待水平板3稳定后,表明此时处于水平状态,再旋拧调节螺丝7的高度,使水平板3保持在此种状态,然后拧紧锁紧螺丝4,将水平板3固定在底板8上;再将上、下模具1、2放置在水平板3上,则此时上、下模具1、2可完全吻合,操作简单、快捷。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一种水平调节装置,重点在于在水平板3的中心位置设置一钢珠5,借助钢珠5的支撑作用,既可达到快速、准确调整的目的,也可分担四个锁紧螺丝4所受的压力,防止水平板3的变形。
以上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按照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思想,在技术方案基础上所做的任何改动,均落入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市长江超声波机有限公司,未经东莞市长江超声波机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204698.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