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用指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83922.0 | 申请日: | 2008-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5411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2 |
发明(设计)人: | 吴庆辉;吴庆谟;蓝世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贝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6/00 | 分类号: | B62J6/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陈肖梅;谢丽娜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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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指示 装置 | ||
1.一种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发光显示模块,该至少一发光显示模块设置于车体后方,而该至少一发光显示组包括一驱动电路、至少一灯组及电池,该驱动电路、至少一灯组及电池电性连接;以及
一控制器,该控制器设置于车体的车把上,而该控制器包括一控制电路、一控制开关组及电池,该控制电路、控制开关组及电池电性连接,该控制电路相对于控制开关组的动作而发射微波讯号,以供该至少一发光显示模块的驱动电路接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发光显示模块的至少一灯组包括一左方向灯、一右方向灯及一停车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灯组采用发光二极管。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发光显示模块的至少一灯组为一灯幕,该灯幕由多个发光二极管组成。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灯幕采用数字、文字、符号、图案其中任一显示方式。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发光显示模块采用分离活动结合于车体后方。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灯组进一步设有一安全灯组,该安全灯组环设于该至少一灯组的灯幕周缘。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安全灯组采用发光二极管。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指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控制器设有一扣件,以供结合设置于车体的车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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