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及平面显示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181468.5 | 申请日: | 2008-1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3164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21 |
| 发明(设计)人: | 杨智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F1/13 | 分类号: | G02F1/13;F16M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孙皓晨 |
| 地址: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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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荧幕 壳体 支架 组合 平面 显示器 | ||
1.一种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一荧幕壳体,其包括一外壳体与一内壳体,所述内壳体组装在所述外壳体的内侧,所述外壳体具有一插合孔与一第一穿孔,所述内壳体具有一第一表面与一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面向所述外壳体,而所述第二表面则背向所述外壳体,且所述内壳体还包括一第二穿孔,所述第二穿孔的位置与所述第一穿孔相对应;
一支架,包括一插合件,所述插合件位于所述支架的上端且与上述的插合孔相插合,所述插合件具有一卡合孔;及
一卡件,装设在所述内壳体的第二表面,所述卡件包括一本体与一挠性区块,在所述挠性区块上设置有一卡合块,所述卡合块穿设过所述第二穿孔与所述卡合孔,所述卡合块的位置与所述第一穿孔相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挠性区块的前端及后端与所述本体相连接,而所述挠性区块的左右二侧则未与所述本体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挠性区块包括一弹力臂,所述弹力臂设置于所述挠性区块的上端且与所述本体相连接,所述弹力臂的壁厚小于所述本体的壁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力臂包括至少一曲褶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挠性区块包括一弹力臂,所述弹力臂与所述本体相连接,所述弹力臂的壁厚小于所述本体的壁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挠性区块包括一弹力臂,所述弹力臂与所述本体相连接,且所述弹力臂包括至少一曲褶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插合件上还开设有一延伸口,所述延伸口是从所述卡合孔延伸到所述插合件的最上端。
8.一种平面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上述权利要求1至8的任一项所述的荧幕壳体与支架的组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平面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显示器为液晶显示器。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平面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底座,所述底座与所述支架的底端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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