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指示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77079.5 | 申请日: | 2008-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1081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张宣伟;吕继刚;史会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7/00 | 分类号: | F21V7/00;F21V7/22;F21V33/00;F21W1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申 健 |
地址: | 266100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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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指示灯 装置 | ||
1、一种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指示灯装置本体,在所述指示灯装置本体上设有光源投射部件,所述光源投射部件具有光线投射口;
在所述光源投射部件中设有发光元件;
在所述指示灯装置本体上还设有装饰件,所述装饰件位于所述光线投射口所透射出的光路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件设于所述指示灯装置本体的下方,所述光源投射部件设于所述装饰件的后上方且倾斜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投射部件为楔形盒状结构,所述光线投射口设于所述楔形盒状结构的小端,所述发光元件设于所述楔形盒状结构的大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光线投射口的一侧设有挡光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投射部件的内表面设有反光材料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投射部件由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材料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管指示灯板。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件为透明状或半透明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件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材料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示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灯装置为电视机、显示器、手机、小灵通、游戏机或便携式信息处理终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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