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飞回原处的滑翔机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76379.1 | 申请日: | 2008-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9553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26 |
发明(设计)人: | 杨明堂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明堂 |
主分类号: | A63H27/18 | 分类号: | A63H27/18;A63H2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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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飞回 原处 滑翔机 结构 | ||
1.一种可飞回原处的滑翔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一轻质材料切割的滑翔机机身、主翼以及尾翼,在所述的机身前段切割有一凹沟以及可装嵌主翼的第一嵌入缺缝,后段则有可嵌装尾翼的第二嵌入缺缝,所述的第二嵌入缺缝包括上、下缺缝,所述的机身的第一嵌入缺缝以及第二嵌入缺缝的上缺缝分别具有不同仰角度,下缺缝则为水平角度设置,其中所述的第一嵌入缺缝具有约2°的仰角,而第二嵌入缺缝的上缺缝则具有约6°~8.5°的仰角,所述的主翼以及尾翼分别对应嵌入第一以及第二嵌入缺缝中,所述的主翼与机身的结合位置略为偏一侧,离中心约3mm,以使其呈现一侧的翼片略大于另一侧翼片的状态;
其中,机身的机首两侧端面配合有一呈左右对称的两个纸质或其他适合材质的配重片吻合在机首端,所述的两个配重片的中间各有一圆孔和圆片,尾端各有一夹缝与两个弯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飞回原处的滑翔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纸质或其他适合材质的配重片,吻合粘置在机首两侧端面,而且粘置时,配重片的两个夹缝刚好可插入在主翼的最前端,两个弯沟刚好与机身的弯沟重叠吻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飞回原处的滑翔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纸质或其他适合材质的配重片,两个圆片可除去或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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