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气汞吸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71490.1 | 申请日: | 2008-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84908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0 |
发明(设计)人: | 任建莉;罗誉娅;陈俊杰;张雪梅;徐璋;钟英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B01D53/04 | 分类号: | B01D53/04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 兵;黄美娟 |
地址: | 310014浙江省杭州市朝晖六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气 吸附 装置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烟气汞吸附装置,这种装置在放置吸附剂后能够高效地捕捉烟气中要吸附的物质,从而来检测这种吸附剂的吸附性能。本实用新型特别涉及一种能检测比较活性炭纤维材料吸附汞的性能的装置。
(二)背景技术
汞由于它的剧毒性,生物富积性和难于捕捉而倍受关注。较低浓度的汞使农业减产,而较高浓度的汞引起作物死亡。汞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变成甲基汞。甲基汞是一种毒性比汞更强的物质,其造成的危害更大。汞一旦排入大气,会久存于环境中并造成长期的污染问题。大气环境中的汞很大部分来自人为活动。其中煤燃烧和垃圾焚烧产生的汞占绝大部分。
目前,烟气污染控制装置能较好地脱除二价汞和固体颗粒态汞,但对零价汞其脱除效果不明显。活性炭喷射结合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的方法作为最有前途的主动式汞排放控制措施已得到了广泛关注。现有的控制汞排放的技术:洗选煤除汞技术、吸附剂喷射技术、常规污染物控制除汞技术等,仍局限于研究阶段。这些技术中没有一种能从废气中完全脱除汞,特别是单质汞。现有技术中缺少一种能有效衡量吸附剂吸附性能高低的装置,在众多的吸附材料中,各吸附剂吸附性能优劣不等,尤其需要一种能将吸附剂对汞的吸附能力准确检测的装置。
(三)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克服已有技术的上述缺点,提供一种对烟气中的单质汞有良好吸附能力的烟气汞吸附装置。为实现本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烟气汞吸附装置,由上玻璃管和下玻璃管相互啮合构成,所述的上玻璃管的进气口和下玻璃管的出气口都呈现束口状,所述的上玻璃管内设置有镂空的上挡板,所述的下玻璃管内设置有镂空的下挡板,所述的上挡板的下方和下挡板上方都设置有可拆卸的玻璃棉层,所述的上挡板和下挡板之间留有可放置固体吸附剂的空腔。由于吸附剂层处于上、下石棉层之间,石棉层能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选用的吸附剂可以是活性炭纤维,也可以是粉状或粒状活性炭,当然也可以是其他类型的固体吸附剂,如钙基类的吸附剂、沸石类吸附剂等。
进一步所述的上玻璃管和下玻璃管的外壁,都设置相互对应配合的固定挂钩。所述的挂钩供使用时上玻璃管和下玻璃管紧固之用,上下相互对应的挂钩,可用耐温绳索进行固定,以加强端口啮合。
再进一步,所述的上玻璃管的端口插入所述的下玻璃管的端口,上玻璃管与下玻璃管的接触面各自设有磨砂层。为使端口连接处啮合更加紧密,防止漏气,在端口表面处需做磨砂处理。这保证使用时下玻璃管与上玻璃管密封连接。试验过程中可拆分上、下玻璃管,更换玻璃棉层或填装吸附剂层,以构成固定吸附床。
更进一步,所述的挡板优选为石英玻璃材质。
具体的,推荐所述的烟气汞吸附装置,上挡板或下挡板为3~8片厚度为3mm~4mm的扇形石英玻璃片,优选4片扇形石英玻璃片在上玻璃管或下玻璃管内放射状均匀布置。作为优选的方案所述的上挡板或下挡板固定在距离上玻璃管的最近的束口或下玻璃管的最近的束口15mm~20mm处。
所述的上玻璃管和下玻璃管的内径各自为:20~40mm,所述的上挡板到下挡板的距离是110~140mm。所述的上玻璃棉层和下玻璃棉层的厚度各自为20mm~30mm。
本实用新型特别推荐用以检测活性炭纤维吸附烟气中汞的性能,如原始活性炭纤维、MoO3-活性炭纤维及MoS2-活性炭纤维为吸附剂时吸附烟气汞的吸附性能。
上、下挡板分别设置在距离气流进出口15~20mm处,可起到气流缓冲的作用,也可对玻璃棉层起到支撑和阻挡作用,防止玻璃棉飞扬进入气体管道;上、下玻璃棉层均匀地铺在两挡板内侧,可稳定气流,防止吸附剂被气流夹带进入气体管道。将吸附剂层均匀铺放在下玻璃棉层上,用于捕捉烟气中的汞。吸附装置中采用的是高效MoS2-活性炭纤维汞吸附剂。
具体应用时将待测的活性炭纤维吸附剂置于所述的(一种)烟气汞吸附装置,通入含汞烟气,用连续汞分析仪(CEMs)在线检测并记录吸附前后烟气中的汞浓度,待活性炭纤维吸附剂充分吸附含汞烟气中的汞后,根据相关实验数据计算该活性炭纤维吸附剂的吸附性能。
所述MoS2-活性炭纤维吸附剂的制备包括两个主要步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工业大学,未经浙江工业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171490.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