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照明电蚊拍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65717.1 | 申请日: | 2008-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471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赵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毅 |
主分类号: | A01M3/02 | 分类号: | A01M3/02;F21V33/00;F21V23/00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戴晓翔 |
地址: | 315322浙江省宁波市联***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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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电蚊拍 | ||
1.可照明电蚊拍,包括拍柄(1)、与拍柄(1)配合的拍框(2)、设于拍框(2)内侧的电极网(3),及安装在拍柄(1)上与电极网(3)相连接的控制电路和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拍柄(1)和拍框(2)为固定结构,所述的拍柄(1)上设有设置于控制电路上的电源开关和照明灯(4),所述的电源开关包括一总开关(5)和一并联开关(6),所述的总开关(5)直接与电源相连接,所述的并联开关(6)与电极网(3)相连接,并与照明灯(4)相并联。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照明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源(11)为充电电源(11),所述的拍柄(1)上设有连接充电电源(11)的滑动式伸缩电插头(10),所述的拍柄(1)上设有具有开口的插头容纳腔,所述的电插头(10)可相对容纳腔开口伸缩置于插头容纳腔内。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照明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拍柄(1)底部设有开口槽,所述的开口槽上设有可控制电插头(10)伸缩的扳动件(9)。
4.按照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可照明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极网(3)采用三层相隔的网面结构,电极网(3)之间采用绝缘件相隔,相邻的电极网(3)分别与控制电路的两输出极相连。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照明电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极网(3)的网格为菱形,外层的电极网(3)网格边长为6-8毫米,内层的电极网(3)网格边长为3-4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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