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灯具包装用泡沫塑料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62347.6 | 申请日: | 2008-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8029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9 |
发明(设计)人: | 沈建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建兴 |
主分类号: | B65D85/42 | 分类号: | B65D85/42;B65D81/113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沈志良 |
地址: | 314500浙江省桐乡市桐乡经***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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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具 包装 泡沫塑料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泡沫塑料结构,特别是一种灯具包装用泡沫塑料结构。
背景技术
已有的灯具泡沫塑料包装,结构简单,不能把灯具所有组件有效稳定的包装。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设计出一种灯具包装用泡沫塑料结构。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是现有灯具用的泡沫塑料包装不能把组件有效稳定包装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泡沫塑料本体,泡沫塑料本体上设有至少二个容置腔,一个为半葫芦型或拍型或梨型的灯泡容置腔,另一个为长方形或圆形或三角形的附件容置腔。
本实用新型用于包装灯具,不但可以小体积有效包装所有的组件,而且可以稳定地包装灯具,防止灯具在运输中的损坏。
附图说明
图1是泡沫塑料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泡沫塑料本体另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3是泡沫塑料本体又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4是二块泡沫塑料本体合拢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由二块结构相同的泡沫塑料本体6合成。所述的泡沫塑料本体6上设有到五个容置腔,它们分别为半葫芦型容置腔1,第一长方形容置腔3、第二长方形容置腔5、圆形容置腔4和三角形容置腔2。
半葫芦型容置腔1内放置灯泡,第一长方形容置腔5、第一长方形容置腔3内分别放置高频发生器和电源线,圆形容置腔4和三角形容置腔2均用于放置相关附件。
如图2所示,泡沫塑料本体6上的半葫芦型容置腔1可以用梨型容置腔7代替,第一长方形容置腔3、第二长方形容置腔5可以用正方形容置腔代替。
如图3所示,泡沫塑料本体6上的半葫芦型容置腔1可以用拍型容置腔8代替,第一长方形容置腔3、第二长方形容置腔5可以用正方形容置腔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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