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拉线摩擦点火的手持烟花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59529.8 | 申请日: | 2008-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1123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余本友;余培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浏阳市余氏科技环保烟花厂 |
主分类号: | F42B4/00 | 分类号: | F42B4/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300湖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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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拉线 摩擦 点火 手持 烟花 | ||
1、拉线摩擦点火的手持烟花,由外筒和装置于外筒内的点火装置、内筒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装置由基座及装置于基座内的拉火帽、拉发线及引火线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拉线摩擦点火的手持烟花,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由底盘和管状点火腔组成,所述底盘紧密嵌套于所述外筒的一端;所述管状点火腔一端固定于底盘的圆心位置,且所述固定端开设仅能通过拉发线的小孔,另一端为开口,内装置拉火帽、拉发线及引火线:所述拉火帽内装填点火药,拉火帽上设有仅能通过拉发线的孔;所述拉发线一端穿过拉火帽和管状点火腔的小孔引出至外筒外,一端绕成弹簧状线圈置于管状点火腔内;所述引火线一端与拉发线相连,另一端与内筒的效果药相连;所述底盘和管状点火腔设有排气通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拉线摩擦点火的手持烟花,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通道是槽或孔。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拉线摩擦点火的手持烟花,其特征在于,所述拉发线引出外筒的一端装置拉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拉线摩擦点火的手持烟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为不锈钢筒。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拉线摩擦点火的手持烟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装置防护套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拉线摩擦点火的手持烟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套管由连接基座与兼作套管的手柄组成,连接基座为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的管状物,两端均设有螺纹或卡簧,兼作套管的手柄也是相应形状的管状物,一端封闭,另一端开口,开口端稍大并设有与连接基座相应的螺纹连接装置,兼作套管的手柄可以与连接基座的开口端连接,也可以与连接基座的闭口端连接;外筒插入连接基座的开口端,兼作套管的手柄与连接基座之间为非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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