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非圆形筷段的伸缩筷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47568.6 | 申请日: | 2008-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8289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05 |
发明(设计)人: | 林清丈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清丈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 明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市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圆形 伸缩 | ||
1、一种具有非圆形筷段的伸缩筷,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非圆形筷段,为一非圆形外表且上、下端形成管口的管形筷段,该筷段的下端管口为一圆锥外表的收束段,收束段内管壁形成第一结合部,而上端管口为一结合段;
一第二筷段,下端为一筷尖,上端为第二结合部,该第二筷段可于非圆形筷段的管空伸缩,以及第二结合部可与第一结合部锁合或松开;
一帽盖,可与非圆形筷的上端管口结合段旋紧或旋开的锁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非圆形筷段的伸缩筷,其特征在于:该非圆形筷段由塑钢材料一体模制成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非圆形筷段的伸缩筷,其特征在于:该筷尖为一实心筷尖,且尖底为平端底。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非圆形筷段的伸缩筷,其特征在于:该第二筷段由不锈钢材料制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林清丈,未经林清丈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147568.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