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电子发光装置的装饰饰品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46021.4 | 申请日: | 2008-10-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8002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9 |
发明(设计)人: | 刘美香;郑永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美香;郑永昌 |
主分类号: | B44C5/08 | 分类号: | B44C5/08;A41G1/02;F21V33/00;F21V8/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厦门龙格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娄烨明 |
地址: | 361000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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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发光 装置 装饰 饰品 | ||
1、一种带电子发光装置的装饰饰品,包括本体,其特征在于:在本体上设有一电子发光装置形成本体的组成部份,所述的电子发光装置包括电源、发光体及与发光体相连的一组光纤,光纤的端部设有透光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电子发光装置的装饰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体为一个或多个LED灯泡,借内置在本体中的导线设置在本体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电子发光装置的装饰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光体为设置在光纤端部带数个折射面的透明水晶体。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一种带电子发光装置的装饰饰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源配合设有一IC控制芯片控制发光体及光纤的变化,电源由开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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