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角度可调限位蜗轮箱执行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34183.6 | 申请日: | 2008-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50944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03 |
发明(设计)人: | 胡建田;汪剑英;吴英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奥新仪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K31/53 | 分类号: | F16K31/53;F16K31/6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5800浙江省苍南县***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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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角度 可调 限位 蜗轮 执行机构 | ||
1.一种角度可调限位蜗轮箱执行机构,包括位于箱体内部的蜗轮和蜗杆,所述箱体上部与箱盖连接,其特征在于:
所述蜗轮为完整圆周形,所述蜗杆的一端设置有通过螺纹连接其上的外花键行程螺母、通过防转销固定于蜗杆某一轴向位置的定角度螺母和前滑动轴承,另一端设置有推力球轴承、后滑动轴承和手轮,所述箱体上设置有与外花键行程螺母形成花键配合的内花键限位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度可调限位蜗轮箱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的两端和所述蜗轮的上下部位均设置有O型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度可调限位蜗轮箱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的一端设置有油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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