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花炮安全燃放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120437.9 | 申请日: | 2008-06-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240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 发明(设计)人: | 陆玉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玉祥 |
| 主分类号: | F42B4/00 | 分类号: | F42B4/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韩 洪 |
| 地址: | 314200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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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花炮 安全 燃放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花炮安全燃放器。
背景技术
花炮的传统燃放方式是手持或者竖直立放于平整的地面上点放。竖直立放于地面上点放花炮时,由于花炮本身没有外界依托,可能在人手离开花炮本身后花炮本身自然歪斜或者倾倒,从而导致花炮点燃后斜飞、乱飞等危险现象的发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得花炮与人彻底分离并使其垂直于地面燃放的简易、方便、安全的花炮安全燃放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花炮安全燃放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内腔为圆形的管体和固定在管体一端的底座,管体内径尺寸略大于花炮直径,管体壁上部开有纵向的引信线引出槽。
作为优选,所述管体外壁在引信线引出槽附近有一个自动点火装置。
作为优选,所述引信线引出槽为长U形通槽。
作为优选,所述管体外形可是是方柱形,也可以是圆柱形或者其它合适的形状。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使用时将花炮安放于所述管体内点放,使花炮能平稳直立,有效地防止了花炮点燃后斜飞、乱飞等危险现象产生,其自动点火装置更可以使得花炮与人彻底分离,从而有效地防范了火灾和人身炸伤事故的发生。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花炮安全燃放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花炮安全燃放器,包括内腔为圆形的管体2和固定在管体2一端的底座1,管体2内径尺寸略大于花炮直径,管体壁上部开有纵向的引信线引出槽3。所述引信线引出槽为长U形通槽。所述管体2外壁在引信线引出槽附近有一个自动点火装置4。所述管体外形可是是方柱形,也可以是圆柱形或者其它合适的形状。
使用时将花炮安放于所述管体内,使花炮能平稳直立,花炮的引信线从引信线引出槽引出,这时就可以使用自动点火装置来点燃引信。采用该花炮安全燃放器可以使得花炮与人彻底分离,有效地防止了花炮点燃后斜飞、乱飞等危险现象产生,从而有效地防范了火灾和人身炸伤事故的发生。本装置也可以直接拿在手上放花炮,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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