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夜行安全照明雨伞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20056.0 | 申请日: | 2008-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003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04 |
发明(设计)人: | 施琳姣 | 申请(专利权)人: | 施琳姣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A45B25/18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平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翟中平 |
地址: | 311100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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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夜行 安全 照明 雨伞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既能挡雨又能照明的夜行安全照明雨伞,属伞制品制造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人们在夜间行走的时候,由于下雨、天暗,容易发生危险,比如摔跤,尤其是老年人和小孩。特别是在一些偏远的山区,山路上的行走本来就很艰难,如果下雨、天黑,人手既要撑伞,又要照明,行走非常不便,给人们的夜间出行,特别是雨天夜间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不安全,如果又撑伞又拿着照明灯,这样也增加了人行走的负担,很是不便;其次,行人在夜间或雨天夜间行走,由于天黑,人的行人又没有明显的标识,而路上机动车辆行驶的视线又非常不好,加之疲劳驾驶,时有交通事故发生。
发明内容
设计目的:避免背景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设计一种在雨天夜间既能挡雨,又能能够安全照明标示的夜行安全照明雨伞。
设计方案:为了实现上述目的。1、在伞柄顶端装有灯且通过导线和开关与电池座连接的设计,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之一。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当雨天夜间行走时,打开开关时,伞柄上的灯就照亮伞面下方区域,可以帮助人们避开水坑等,安全行走。2、在伞面内表层涂有反光材料的设计,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之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当灯被打开的时候,灯光在反光材料的作用下,使得雨伞变成了一个光亮体,起到了一个醒目的标识,使行驶在路上的机动车辆一眼都能够发现,既保证了机动车的行驶安全,又保证了路人的行走安全。
技术方案:夜行安全照明雨伞,它包括伞体,伞柄顶端装有灯,伞面内表层上涂有反光材料,开关在伞柄上,伞柄呈腔体结构,其内置有电池且通过导线及开关控制灯的通或断。
本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一是可方便随身携带,解决人们夜间出行难的问题;二是安全可靠,确保了路人夜间行走的安全和机动车辆的驾驶安全;三是结构设计新颖、独特、简单、实用、制造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夜行安全照明雨伞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图1,夜行安全照明雨伞,它包括伞体1,伞柄2的顶端装有一个或多个灯3,所述的灯为高亮度发光二极管。伞面内表层上涂有反光材料4,该反光材料4系现有技术,在此不作叙述。开关5在伞柄2上,伞柄2呈腔体结构,其内置有电池6且通过导线及开关5控制灯的通或断。雨伞的制作与灯的通断控制系现有技术,故在此不作叙述。
需要理解到的是,上述事实例虽然对本实用新型作了比较详细的文字描述,但是这些文字描述,只是对本实用新型设计思路的简单描述,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路的限制,任何不超过本实用新型设计思路的组合、增加或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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