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20109738.1 | 申请日: | 2008-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4165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发明(设计)人: | 景忠锋;张鹏云;杨学峰;王学海;陈占山;南小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33/03 | 分类号: | E21B33/0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实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玉明 |
地址: | 100011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井口 有毒 有害 气体 引流 装置 | ||
1、一种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主要包括阀门(1)、排液管(2)、箱体(3)、挡板(4)、鼓风机(6)和引风管(7)组成,其特征是:箱体(3)为钢板焊接的密闭箱,在箱体(3)的下部固定有排液管(2),排液管(2)上连接有阀门(1),在箱体(3)的顶部有排气孔,排气孔连接鼓风机(6)的入口,在箱体(3)的壁上固定有引风管(7),引风管(7)的排气口在箱体(3)内,引风管(7)的进口在箱体(3)外部,在箱体(3)内固定有挡板(4),挡板(4)与引风管(7)的排气口垂直相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鼓风机(6)有两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引风管(7)的排气口端部为弯管,弯管的角度在30~60度之间,挡板的平面与弯管中心线垂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其特征是:在排气孔的下部有引风罩(5),所述的引风罩(5)为圆锥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挡板(4)上均匀分布有孔。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箱体(3)为矩形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箱体(3)为圆柱形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109738.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