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动出烟盒主体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102154.1 | 申请日: | 2008-04-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973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25 |
| 发明(设计)人: | 陈良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良德 |
| 主分类号: | A24F15/14 | 分类号: | A24F15/14;A24F15/0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学俊 |
| 地址: | 350319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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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烟盒 主体 机构 | ||
1.一种自动出烟盒主体机构,包括可装置至少两排香烟的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的后排香烟装置型腔内设有用以拨动后排香烟向前排移动的拨转机构,前排香烟装置型腔的一旁侧部设有推动前排香烟向出烟口位移的伸缩推移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出烟盒主体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拨转机构由一对分别设置于后排香烟装置型腔后侧且可同步旋转运行的曲柄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出烟盒主体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推移机构包括竖设于前排香烟装置型腔旁侧部的上、下齿条和与香烟相平行的推杆,所述上、下齿条之间设有用以驱动上、下齿条上、下往复滑移的驱动齿轮E3,所述上、下齿条与推杆之间设有中部相铰接的两连杆,所述两连杆的一端分别与上、下齿条相铰接,另一端分别与可在推杆上往复滑移的滑块相铰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动出烟盒主体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内设有电机以及由电机驱动的齿轮传动机构,盒体旁侧部上设有往复滑块,所述齿轮传动机构输出端上的主动齿轮A经铰接于往复滑块上以在X、Y工作位置之间往复移位的移位工作齿轮B与伸缩推移机构的驱动齿轮C或拨转机构的驱动齿轮D传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出烟盒主体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齿轮D经传动齿轮组与驱动齿轮E3传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动出烟盒主体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齿条上端内侧或下齿条下端内侧设有在推杆从复位状态刚要向外推出时用于顶开设于推杆相应端部上楔块的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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