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直骨伞的伞骨构造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093085.2 | 申请日: | 2008-04-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086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 发明(设计)人: | 张书闵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书闵 |
| 主分类号: | A45B25/02 | 分类号: | A45B25/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永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志强 |
| 地址: | 518700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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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直骨伞 伞骨 构造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伞骨构造,具体地说是直骨伞的伞骨构造,该构造便于伞骨紧紧收拢于中棒,减小收拢后是伞体积。
背景技术
直骨伞,目前其伞骨通常用塑胶、玻璃纤维、金属等制作,为了便于与设置于中棒上的下巢连接,伞骨的中部通常设置一中蝶,中蝶为T型结构,其上部套于伞骨,下部则设置鸡眼,套系伞支骨,伞支骨通常是通过接头连接于中蝶上。该中蝶的设置,使得伞骨在收拢后,中蝶抵靠于中棒上,增加了伞骨收拢后的体积,不便于携带。
而目前的这种结构设计方式,无法提供减小伞收拢后体积的良策。
实用新型内容
经研究发现,目前直骨开收伞,其中棒基本由金属或高强度的材料制作,中棒的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对伞骨进行支撑,因此,可以通过对伞骨结构的改良来有效利用空间,减小伞收拢后的体积。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地是提供一种直骨伞的伞骨构造,该构造尽可能地避免了中蝶的使用,使得收拢后伞骨最大限度地都抵靠于中棒,有效地减小了收拢后伞的体积。
因此,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直骨伞的伞骨构造,其包括有伞骨、伞支骨,特征在于,伞骨上设置有鸡眼,伞支骨直接活动连接于该伞骨的鸡眼内。
对于金属等伞骨结构稳固的伞骨,可直接在伞骨上打设鸡眼,伞支骨连接于该鸡眼处,在收伞时候,伞支骨能够收拢于伞骨的侧部,而不是收拢于伞骨内侧,可有效地理由伞骨之间的间隙,减少收拢后伞的体积。
对于塑胶、玻璃纤维等伞骨,不便于直接打设鸡眼,可在伞骨上设置一中蝶,加固伞骨结构,中蝶套系伞骨的中间开设鸡眼,鸡眼穿过伞骨,再用销轴把伞支骨连接于鸡眼处;此时,中蝶仅仅是套系于伞骨上,其一般为管状结构,不需设置成T形结构。
在伞支骨较为纤细的情况下,可在伞支骨的前部设置接头,接头上设置鸡眼,通过销轴将接头的鸡眼与伞骨的鸡眼套系于一起。
所述的伞骨,可为金属、玻璃纤维、塑胶任意一种材料制作。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的结构,简化了原有的伞骨结构,改变了伞骨与伞支骨收拢后的位置关系,使得伞支骨可收拢于伞骨侧面,而不是伞骨的内侧,可有效地减小伞收拢后的体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伞骨与伞支骨配合收拢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所示伞骨与伞支骨的连接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三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图5所示伞骨与伞支骨的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做详细说明。
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一为传统具有中蝶加强伞骨强度的结构示意图,图中所示,中棒2上部具有上巢1,中棒2上滑套有下巢3,伞骨5连接于上巢1上,被连接于下巢3的伞支骨4支撑,其中伞骨5与伞支骨4的连接部位设置有中蝶7,中蝶7套系于伞骨5上,中蝶7和伞骨的中间位置具有鸡眼6,伞支骨4通过接头8铰接于鸡眼6处。
中蝶7基本为管状结构,其与伞骨5上均设置鸡眼6,伞支骨4通过接头8铰接于鸡眼6,使得伞骨收拢后,伞支骨4收拢于伞骨7的侧面,而不是伞骨7的内侧,这样可减小伞支骨4位于伞骨内侧所占用的空间,大大缩小伞收拢后的体积。
该方式可应用于塑胶伞骨的构造中。
图3—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另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图中所示,中棒12上部具有上巢11,中棒12上滑套有下巢13,伞骨15连接于上巢11上,被连接于下巢13的伞支骨14支撑;
伞支骨14直接铰接于伞骨15上,即伞骨15的横截面中间位置设置有鸡眼16,伞支骨14铰接于鸡眼处。
该方式可应用于金属伞骨的构造中。
图5—图6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再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图中所示,中棒22上部具有上巢21,中棒22上滑套有下巢23,伞骨25连接于上巢21上,被连接于下巢23的伞支骨24支撑;
伞支骨24的前部具有接头27,通过该接头27铰接于伞骨25上,即伞骨25的横截面中间位置设置有鸡眼26,伞支骨14的接头27铰接于鸡眼26处。
该方式可应用于伞骨为金属材质,伞支骨为塑胶或玻璃纤维材质的构造中;或者是伞支骨比较纤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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