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发光标牌有效
申请号: | 200820091983.4 | 申请日: | 2008-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638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郭毅;于春华;傅国锋;刘亚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TCL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10 | 分类号: | G09F13/10 |
代理公司: |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欧阳启明 |
地址: | 518067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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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光 标牌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发光标牌,特别涉及一种电器表面使用的发光标牌。
背景技术
商标或者logo是用来区分一件商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主要标志,随着社会各界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现代企业都非常注重自身品牌的铸造,因此,在自己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上的显著位置设置徽标就成了一种非常普及的行为,这些徽标通常称作标牌,通常是企业的注册的商标或者其他的logo。
以电视机为例,平时我们所见到的电视面板下部,都有一个微标。现有的标牌都是贴上去或是注塑在面板上,色彩单一,而且大都是不透明的。这种标牌视觉效果不佳,无法带给观众愉悦的视觉感受。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标牌,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标牌视觉效果不佳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发光标牌,包括标牌和发光光源,所述标牌包括可透光标志,所述的标牌设置于电器面板上,所述标志穿过所述电器面板上开设的标志孔,所述发光光源设置于所述标牌之后。
所述发光光源是冷光片或者LED灯。
所述标牌还包括基体,所述的标志与所述基体成型为一体,所述标志突出于所述基体上。
所述电器为电视机,所述发光光源与所述电视机线路主板电连接。
所述电器面板上的标志孔后有凹槽,所述凹槽形状与所述基体的形状相适应,所述基体放置于所述凹槽内。
所述标牌基体与凹槽之间设置有粘结物。
所述粘结物是粘胶或者双面胶片。
所述双面胶片开设有与标牌标志的形状和大小相一致的通孔。
本实用新型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的发光标牌可以给观众带来一种与众不同的视觉感受,同时提升产品的档次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发光标牌的爆炸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装配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未安装标牌时的电视机面板背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标牌贴于电视机面板时的面板正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发光标牌包括标牌和发光光源,所述的标牌包括透明的标志和基体,标志固定于基体之上,标志可透射光线,当该标牌安装于电器面板上时,电器面板上开设有与标志相对应的标志孔,标志穿过面板上的标志孔;发光光源设置于标牌之后,当发光光源发光时,标志将被点亮。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电器以电视机为例进行说明,其他的电器,如冰箱、电脑、洗衣机等也可以采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发光标牌。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发光标牌爆炸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发光光源采用冷光片103。除了冷光片103之外,还包括双面胶片104、基体101和标志102,标志102的形状为英文大写字母“TCL”的形状,具体应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时,标志102的形状由厂家根据需要设计,固定于基体101上,基体101和标志102可以是一体成型的,都可以采用透明塑胶。
冷光片103为市面上用的比较多的发光灯具,颜色有多种,其发光的颜色可根据实际需求来选用;冷光片103也可以用LED灯来替换,或者类似的发光光源都可以。
双面胶片104为双面粘贴胶片,中间穿孔,孔的形状与标志的形状一致,稍微略比标志大一些,贴于标牌表面,标牌上的标志102可从孔中穿过;双面胶片104的另一面则贴于电视机面板上,从而使标牌与面板粘牢。也不可不用胶片104,而在标牌基体上涂上胶,直接与电视机面板相粘结。双面胶片104贴于标牌的上表面后效果如图2所示。
电视机面板上设置标志孔301和凹槽302,标志孔301形状与标志102相对应,当标牌安装于电视机面板上时,基体101与该凹槽302配合,图3所示为未安装标牌时的电视机面板背面示意图。将标牌贴于面板后的正面效果如图4所示。
冷光片103可与电视主板连接,通过芯片控制,在电视开机时,冷光片发光,透过标牌可看到灯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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