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捕鼠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55918.6 | 申请日: | 2008-03-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6395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7 |
发明(设计)人: | 黄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超 |
主分类号: | A01M23/26 | 分类号: | A01M23/26 |
代理公司: | 上海京沪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周志宏 |
地址: | 200442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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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捕鼠器 | ||
1.一种捕鼠器,其特征是:其由直状的固定夹、弯状的活动夹、扭簧、诱杆、杆栓、保险环所组成;所述固定夹与活动夹两侧壁通过绞销连接在一起,其夹持部分有连续状的齿并相互咬合,前述绞销连接的绞销上安装有扭簧,扭簧的一侧钢丝置于活动夹夹柄处,扭簧的另一侧钢丝置于固定夹夹柄处;诱杆由杆座及杆圈组成,诱杆杆座绞接在固定夹两侧壁上,诱杆杆座栓口板上设有栓口;所述杆栓活扣在固定夹尾端的孔眼上,杆栓端部可插入前述栓口内;保险环绞接在活动夹夹柄上,可锁住或释放杆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捕鼠器,其特征是所述固定夹与活动夹的夹持部分呈圆形状,其相互啮合的齿在圆周上均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捕鼠器,其特征是所述固定夹与活动夹的夹持部分呈矩形状,其相互啮合的齿在周边上均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捕鼠器,其特征是所述活动夹夹持部分中心处向上隆起。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捕鼠器,其特征是所述活动夹安装保险环铰销上方有一保险凸缘。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捕鼠器,其特征是所述活动夹夹柄端有一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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