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零排放燃油燃气锅炉有效
| 申请号: | 200820038497.6 | 申请日: | 2008-06-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754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 发明(设计)人: | 张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3C1/08 | 分类号: | F23C1/08;F23J15/04;F23J15/06 |
| 代理公司: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春松 |
| 地址: | 215634江苏省张家港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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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排放 燃油 燃气锅炉 | ||
1.一种零排放燃油燃气锅炉,包括:锅炉本体和与锅炉本体相连的燃烧装置、以及通过烟气管道与锅炉排气口相连通的排烟装置,锅炉本体中设置有受热传热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烟装置包括洗涤塔、循环净化机构和酸碱中和机构,循环净化机构包括循环泵、以及分别设置在塔室顶部和底部的喷淋器和酸碱中和池,循环泵通过进液管与酸碱中和池相连通、通过出液管与喷淋器相连通,酸碱中和池设置有溢流口,酸碱中和机构包括设置在酸碱中和池中的酸碱度检测器和与酸碱中和池相通的酸/碱液配送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零排放燃油燃气锅炉,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进液管或出液管的管路上设置有余热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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