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034026.8 | 申请日: | 2008-04-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079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 发明(设计)人: | 李辉年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辉年 |
| 主分类号: | A41F9/02 | 分类号: | A41F9/02;A44B11/20 |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余成俊 |
| 地址: | 238200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活动 饰品 装饰 腰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镶嵌有玉饰品的装饰腰带。
背景技术
现在市场腰带品种繁多,在设计上大多都在旧的陈式上翻新,虽有镶嵌有玉饰品的装饰腰带问世,但却存在缺陷。其结构是用玉饰品粘结于腰带扣上,随着粘胶老化,必然随时脱落,整个腰带都将报废,不仅让消费者造成损失,同时也给国家材料造成浪费,再耐磨耐用的材料也体现不出它的的使用价值。再有腰带扣与皮带用铆钉固定,一旦出现断脱,没有带上专用工具则无法连接,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其玉饰品固定在腰带扣上牢固,且采用玉饰品或接近玉饰品塑料材料制成约束圈,更加美观,提升腰带的品味与档次。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包括有腰带扣,腰带,约束圈,腰带扣与腰带连接,其特征在于:在腰带扣上有开孔,开孔后方有压板固定于腰带扣上,开孔与压板之间夹装有玉饰品,所述的玉饰品从腰带扣的开孔中露出。
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包括有腰带扣,腰带,约束圈,腰带扣与腰带连接,其特征在于:在腰带扣前方有压板固定于腰带扣上,压板上有开孔,腰带扣与压板之间夹装有玉饰品,玉饰品从所述压板上的开孔中露出。
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包括有腰带扣,腰带,约束圈,腰带扣与腰带连接,其特征在于:在腰带扣、皮带、压板叠置装配在一起,如压板位于腰带扣的前方时,压板上有开孔,腰带与压板之间夹装有玉饰品,玉饰品从压板上的开孔中露出;如压板位于腰带扣的后方时,腰带扣上有开孔,腰带与腰带扣之间夹装有玉饰品,玉饰品从腰带扣中的开孔中露出。
所述的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开孔背面有一挡沿,所述的玉饰品嵌装在挡沿上,压板压在玉饰品上,并通过螺钉固定于腰带扣上。
所述的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开孔背面有一挡沿,所述的玉饰品嵌装在挡沿上,腰带扣压在玉饰品上,压板与腰带扣之间通过螺钉固定。
所述的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开孔背面有一挡沿,所述的玉饰品嵌装在挡沿上,所述的腰带扣、皮带、压板叠置通过螺钉固定。
所述的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腰带扣为平板、曲板或开孔板。
所述的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腰带扣与腰带的结合部件采用皮带陷槽孔和活动压齿板。
所述的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约束圈采用仿玉塑料或玉石。
所述的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腰带上有孔眼或锯齿控制腰带的长短。
在腰带扣中间安装上一块精美的玉饰品,从正面看,腰带扣不仅造型美观华贵,配带时而且对服饰有精品点缀之感。
玉饰品装入腰带扣开孔后,为了防止人们在频繁的使用中出现脱落损坏,又在开孔背后,配装上一块对应的压板,将玉饰品牢牢的控制在其中,不会出现脱落损坏,能让消费者安心的使用。
玉饰品的式样造型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选择多种,随时可以更换,腰带和腰带的长短也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更新,使用时灵活、方便、称心。
腰带所配用的约束圈也采用玉饰品或接近玉饰品的软质塑料材料制成。打破了传统的配饰习惯,配戴后,让广大男女成功人士大有潇洒、自信、华贵和新颖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由于腰带扣采用了优质不锈钢等材料制成,不仅经久耐用、而且不易损坏,如消费者在使用中出现玉饰品或皮带损坏,都可以及时的调整更新,而决不会造成整个腰带都变成废物的浪费,提高了腰带的使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种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种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四种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五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例1
参见附图1。活动玉饰品装饰腰带,包括有腰带扣1,腰带,约束圈,在腰带扣1上有开孔5,开孔5背面有一挡沿,玉饰品6嵌装在开孔5内的挡沿上,压板2压在玉饰品6上,并通过螺钉固定于腰带扣1上形成整体结构,腰带扣上有皮带销扣3。
腰带扣1与腰带连接属于已有技术,既可以二者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有腰带扣上设有皮带陷槽孔和活动压齿板,使用时将压齿板掀开,将皮带的端头插入槽口内,压下活动齿板,这样就能牢固卡住皮带不会松动。
例2
参见图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辉年,未经李辉年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034026.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