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窨井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32523.4 | 申请日: | 2008-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511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吴启钗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武进区邹区巨龙建筑材料厂 |
主分类号: | E02D29/14 | 分类号: | E02D29/14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天龙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淑勤 |
地址: | 213144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邹区***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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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窨井 | ||
1、一种窨井,包括窨井盖(5)及与窨井盖(5)配合的外座(6),其特征在于:窨井盖(5)和外座(6)都是由具有层状结构的外表层与具有层状结构的内芯固结为一体构成的;所述外表层由外到内依次是一层建筑材料凝固层(1)、一层玻璃纤维布层(2),至少重复一次构成层状结构;所述内芯是在含骨料(7)的建筑材料凝固层(4)内,至少有两层竹筋骨架层(3)构成层状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窨并,其特征在于:所述竹筋骨架层(3)具有由经纬排布的竹筋构成的网状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窨井,其特征在于:构成所述建筑材料凝固层(1)和含骨料(7)的建筑材料凝固层(4)的建筑材料是菱镁材料或水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窨井,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骨料(7)的建筑材料凝固层(4)的厚度至少埋没所有竹筋骨架层(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窨井,其特征在于:所述窨井盖(5)的厚度至少为4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窨井,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料(7)是砂粒、碎木粉、切短的玻璃纤维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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