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健康提示耳机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027809.3 | 申请日: | 2008-09-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56445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 发明(设计)人: | 赵爽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爽 |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G08B3/10 |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汝银 |
| 地址: | 250200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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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健康 提示 耳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主要是用来给人们提示报警作用的耳机。
背景技术
目前,在MP3、MP4比较普遍,使用耳机听音乐也非常流行,如果用耳机长时间听音乐,会使耳膜产生很大的损害,而普通的耳机又缺少一种提醒人们佩戴时间过长的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健康提示的耳机,它可以通过设定时间向人们报警提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健康提示耳机,包括耳机,其特征是,所述的耳机的传输线上设有一定时报警器。
所述的定时报警器内部设有电池,报警器可以设定报警时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它可代替普通耳机使用,佩戴上该耳机后,只需要将报警时间调好,然后该耳机就会在人们使用一段时间后自动报警提示,有效地起到了提醒人们注意佩戴耳机时间过长的问题,使用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传输线,2报警器,3耳机头。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该健康提示耳机,包括耳机,耳机的传输线1上设有一定时报警器2,所述的定时报警器可以设定报警时间,一般定在半个小时进行提醒即可,在人们将耳机头3佩带到耳朵里时开始计时。
它可代替普通耳机使用,佩戴上该耳机后,只需要将报警时间调好,然后该耳机就会在人们使用一段时间后自动报警提示,有效地起到了提醒人们注意佩戴耳机时间过长的问题,使用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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