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两用灯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027067.4 | 申请日: | 2008-08-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7345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 发明(设计)人: | 邱雅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邱雅丽 |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1/08;F21V21/14 |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汝银 |
| 地址: | 250200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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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两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是一种两用灯。
背景技术
灯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照明工具,但是现在人们所使用的灯,在室内用的照明灯通常是大型固定的,不能用于室外使用,而在室外使用时,人们通常是使用手电筒来照明,还没有一种专门的照明工具是既能在室内用又能在室外用的,目前,还未有好的解决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两用灯,该两用灯具有既能在室内使用,又能在室外使用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灯头和灯杆,灯头设置在灯杆顶部,所述的灯杆上设置有控制开关,灯杆的底部设置有外螺纹,灯杆设置在夹子上部,夹子上设置有带有内螺纹并与灯杆底部的外螺纹相配合的底座。
本实用新型的两用灯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突出的有益效果:既能在室内使用,又能在室外使用,当灯杆从底座中拧出时,可以当手电筒在室外使用,当灯杆与底座螺纹连接时,可以平放在桌子上或者夹持在某个部位,即可实现室内照明。
附图说明
附图1是两用灯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灯头,2、灯杆,3、控制开关,4、底座,5、夹子。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说明书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的两用灯作以下详细地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两用灯,其结构包括灯头1和灯杆2,灯头1设置在灯杆2顶部,所述的灯杆2上设置有控制开关3,灯杆2的底部设置有外螺纹,灯杆2设置在夹子5上部,夹子5上设置有带有内螺纹并与灯杆2底部的外螺纹相配合的底座4。
当灯杆从底座中拧出时,可以当手电筒在室外使用,当灯杆与底座螺纹连接时,可以平放在桌子上或者夹持在某个部位,即可实现室内照明,使用方便。
除说明书所述的技术特征外,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已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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