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扣具带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009982.0 | 申请日: | 2008-04-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1090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25 |
| 发明(设计)人: | 郑森煤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百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4B18/00 | 分类号: | A44B18/00;A44B1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 红 |
| 地址: | 中国台湾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扣具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扣具带,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具有高强度及多种颜色造型的扣具带。
背景技术
粘扣带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常用于取代扣子、拉链等功能,具有方便开关的特色;粘扣带也被应用于固定、捆绑物件,比起一般绳子、铁丝捆绑更具有方便、易操作及牢固的效果。
常见的粘扣带一般以一公扣带搭配一母扣带(即一钩面搭配一绒面)产生粘扣效果。粘扣带的制作是将原料尼龙纱经织带机造成胚带形状,再将半成品的胚带染成各种颜色,将最后颜色胚带表面刷起卷毛后再经上浆定型形成绒面带;钩面带是将染好的胚带钩面上浆定型后再将胚带表面的的尼龙单丝经切钩机切断单丝形成带有钩粘性胚带。
由于尼龙粘扣带是先染色再加工形成钩面或绒面,因此只能作单色处理,故一般粘扣带的外表较为单调。再者,粘扣带的制作过程不论是形成钩面或绒面均需要进行上浆处理,其上浆成分在使用久了之后会因日照而发生氧化,导致粘扣带的机械性质变差,因此耐用度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扣具带,可改善传统粘扣带制成的扣具带强度低、耐用性差且只能作单色处理的缺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扣具带,是结合一粘扣带体及一织带体,并连接一转折扣而成的带体,适用于捆绑物件。粘扣带体具有一接合面及一粘扣面,粘扣面制成公扣与母扣的混合体,为一排公扣搭配一排母扣平行排列所形成的粘扣单位,粘扣带体上具有多个粘扣单位。织带体结合在接合面上,可增加强度并提供多种颜色造型。
依照上述可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扣具带,利用将织带体结合在粘扣带体上,解决传统扣具带由单一尼龙粘扣带制成,其上浆成分因日久氧化变质而导致粘扣带体耐用度不佳的问题,更可补强粘扣带体的机械强度,达到更牢固的捆绑效果;此外,附加的织带体可具有多种颜色造型,也弥补了传统单一尼龙粘扣带制成的扣具带只能作单色处理的缺憾,可提供产品更多样的变化。
附图说明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优点与实施例能更明显易懂,所附附图的详细说明如下:
图1是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一种扣具带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扣具带实际应用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扣具带实际应用的示意图。
【主要组件符号说明】
200:扣具带 210:粘扣带体
212:粘扣面 214:接合面
222:公扣 224:母扣
230:织带体 240:转折扣
300:扣具带 312:粘扣带体
320:织带体 322:图案
330:转折扣 340:物品
400:手臂带 410:粘扣带体
420:织带体 430:口袋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照图1,其示出了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一种扣具带的示意图。扣具带(fastener)200包含一粘扣带体210及一织带体230,粘扣带体210具有一粘扣面212及一接合面214,粘扣面212是制成公扣222与母扣224的混合体,为一排公扣222搭配一排母扣224平行排列所形成的粘扣单位,粘扣带体210上可具有多个粘扣单位。织带体230可为一平织带,结合在接合面214上,其结合方式可包含以粘胶粘着或车缝方式与接合面214结合。织带体230与粘扣带体210结合可增加扣具带200的强度,此外,织带体230可设计多种颜色造型,附加于只有单一色彩的粘扣带体210上可提供产品更多样的变化。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扣具带200还包含一转折扣240连接在扣具带200的一端,是将扣具带200的一端穿过转折扣240,并反折扣具带200并以热融粘合或车缝固定等方式将扣具带200与该转折扣240连接在一起。
请参照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扣具带实际应用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的扣具带可适用于捆绑物件,扣具带300具有一转折扣330,使用时将扣具带300缠绕物品340后,穿过转折扣330并将扣具带300反绕捆紧物品340,再将剩余带体的粘扣带体312部分互相粘合,以达到牢固的捆绑效果。扣具带300的织带体320上具有图案322,在捆绑粘合后可呈现在扣具带300的外侧,兼顾实用性及美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台湾百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台湾百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00998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