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刺伤防滴水的晴雨伞无效
| 申请号: | 200820009159.X | 申请日: | 2008-04-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750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07 |
| 发明(设计)人: | 顾永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顾永峰 |
| 主分类号: | A45B25/10 | 分类号: | A45B25/10;A45B25/2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5600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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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刺伤 滴水 晴雨伞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涉及一种遮阳避雨的用具。
背景技术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外出时,必须携带的就是遮阳避雨的用具,雨伞的使用为最普遍、最方便。在下雨天,每当有人带着雨伞逛商场、进小店、乘公共汽车或进入自己的家,湿漉漉的雨伞总会把干净的地面或地板弄湿弄脏,带来二次污染。一般长柄伞的伞头部分都比较长、比较尖锐,很容易刺伤他人。特别是学生在使用伞时,不注意就会给同学造成伤害。媒体曾经报道过有学生握住伞追逐搞打,伞的尖头刺中了眼睛,造成眼睛失明的严重后果。综上所述,现有伞的设计不无缺陷。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主要目的是:设计一种防刺伤防滴水的晴雨伞,以解决伞在使用过程中对室内、对乘坐的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和在不经意的情况下有刺伤他人的安全隐患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一种防刺伤防滴水的晴雨伞,具有伞杆以及包含伞骨和伞面的伞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伞杆超出伞面的伞头连接有一个伞帽。
所述的伞帽的内部呈空心体,顶部呈半椭球面形,下部呈圆柱侧面形,下口有一圈向外凸出的喇叭形边檐,下口中心位置有一圆形套筒与下口内壁镂空连接。
所述的圆形套筒的内壁周围设置有螺纹。
所述的圆形套筒的内壁设置有一圈凹槽。
所述的伞头外壁周围设置有螺纹。
所述的伞头外壁设置有一圈凸出的圆弧。
所述的伞帽与伞头通过螺纹旋转的方法连接。
所述的伞帽与伞头通过凹凸圆弧槽结构相互套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防止尖锐的伞头有刺伤他人的安全隐患,防止下雨天带着雨伞进入室内或乘坐的交通工具上,附在伞面上的雨水把地面或接触的地方滴湿弄脏造成二次污染。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伞帽的横切面示意图;
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伞帽的纵切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说明。
如图1、图2、图3所示,伞帽4是用塑料或金属通过模具制成的,只要把伞帽4与伞头3通过螺纹旋转的方法或凹凸圆弧槽结构相互套接的方法而固定连接。不管伞头3有多尖锐只要有伞帽4罩着就不会刺伤他人,在下雨天若有人带着雨伞进入室内或交通工具里,只要把伞合起来,伞柄1朝上挂着或握在手中,附在伞面2上的雨水就会沿着伞面2向下流进伞帽4内,不会直接滴到地面或地板等所接触的地方,更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当再次打开伞面时雨水就会被倒出来,若不用时可直接把雨水倒掉,让伞晾干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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