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产妇用营养保健品有效
申请号: | 200810305813.6 | 申请日: | 2008-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53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徐顺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润馨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A23L1/48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雪莲;吴彦峰 |
地址: | 611130四川省成都市温***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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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产妇 营养 保健品 | ||
1.一种产妇用营养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它主要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药所制成的药剂: 柴胡10-30份,白芍10-20份,白术10-20份,茯苓10-20份,五味子5-15份,乌梅5-15 份,甘草5-8份,太子参10-30份,花生10-20份,山药10-20份,黄芪10-30份,当归10-20 份,人参10-30份,通草8-15份,王不留行8-15份,大枣5-10份,红糖20-35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产妇用营养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原料药的重量配比为:柴胡20 份,白芍15份,白术15份,茯苓15份,五味子10份,乌梅10份,甘草6份,太子参20份,花生 10份,山药15份,黄芪20份,当归15份,人参20份,通草10份,王不留行12份,大枣5份,红 糖25份。
3.一种产妇保健营养保健品,其特征在于将权利要求1或2所述药剂添加到以下重量 配比的原料中:糯米500-600份,去骨猪蹄80-120份,去骨鸡肉80-120份,大豆50-60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产妇用营养保健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糯米、去骨猪蹄、去 骨鸡肉、大豆的重量配比为:糯米550份,去骨猪蹄100份,去骨鸡肉100份,大豆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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