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电视画中画实现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301811.X | 申请日: | 2008-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09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19 |
发明(设计)人: | 乔治;L·杨;鲁国宁;张小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45 | 分类号: | H04N5/45;H04N7/26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顺德 |
地址: | 610041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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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电视 画中画 实现 方法 | ||
1.数字电视画中画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接收到子画面频道信号和主画面频道信号;
b.对主画面频道信号进行解码并作为画中画主画面显示;
c.检测当前子画面频道信号的图像是否为帧内编码图像,若不是则进入d步骤,若是则进入e步骤;
d.放弃当前子画面频道信号的图像;
e.进行解码并作为画中画子画面显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数字电视画中画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还包括以下步骤:
b1.检测当前待解码主画面频道信号的图像是否为其他任何图像的参考图像,若是则进入b2步骤,若不是则进入b3步骤;
b2.解码整幅当前图像;
b3.检测主画面区域图像数据的解码是否需要使用子画面区域图像数据,若是则进入b2步骤,若不是则进入b4步骤;
b4.解码主画面区域当前图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数字电视画中画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3中主画面区域图像数据的解码需要使用子画面区域图像数据的视频信号为采用H.264标准技术编码的视频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数字电视画中画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b3中主画面区域图像数据的解码不需要使用子画面区域图像数据的视频信号为采用MPEG-2、MPEG-4、H.261及H.263标准技术编码的视频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数字电视画中画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e中利用帧频提升技术提高子画面的显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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