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割草机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44445.9 | 申请日: | 2008-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437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邓友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友峰 |
主分类号: | A01D34/00 | 分类号: | A01D34/00;H01M2/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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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割草机 | ||
1.一种电动割草机,包括壳体(1),安装在壳体(1)内的电机,驱动电机的电池包(5),该电池包(5)上设置有可旋转的手柄(7),该手柄(7)具有旋转轴(9),其特征在于:电动割草机进一步包括电池包锁定机构,该锁定机构通过绕旋转轴(9)做枢转运动来可选择地使电池包(5)与壳体(1)锁定或电池包(5)与壳体(1)脱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割草机,其特征在于:上述锁定机构包括设置在手柄(7)上可绕旋转轴(9)旋转的卡钩部(11),以及安装在壳体(1)上与卡钩部(11)结合的结合部(1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割草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结合部(13)的端部具有凸台(15),该凸台(15)与卡钩部(11)过盈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池包(5)上还包括凹槽(17),上述卡钩部(11)与结合部(13)锁定时,手柄(7)中部可卡在电池包(5)上的凹槽(17)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割草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电池包(5)具有电量指示灯(19),该电量指示灯(19)用于指示电池包(5)内电量多少。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割草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电池包(5)具有控制按钮(21),该控制按钮(21)用于控制上述电量指示灯(19)。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割草机,其特征在于:上述电池包(5)设置有插座,将电池包(5)放入电动割草机上时,电池包(5)就与电动割草机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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