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抗衰老、去皱抗皱化妆品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33779.6 | 申请日: | 2008-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665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发明(设计)人: | 郭祥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恒冠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9/08 |
代理公司: | 昆明祥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3114 | 代理人: | 孟蓉英 |
地址: | 650200云南省昆明市官渡***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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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衰老 抗皱 化妆品 组合 | ||
1.一种抗衰老、去皱抗皱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是由灵芝提取物、龙牙草提取物、紫草提取物、山茶花提取物、春黄菊提取物、银杏提取物和其他化妆品基质组成,其中,灵芝提取物、龙牙草提取物、紫草提取物、山茶花提取物、春黄菊提取物、银杏提取物分别占组合物总重量配比为1%-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衰老、去皱抗皱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灵芝提取物、龙牙草提取物、紫草提取物、山茶花提取物、春黄菊提取物、银杏提取物在提取过程中所用溶剂抽提是使用水和乙醇进行的,或单独使用水或联合1,3丁二醇或丙二醇进行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衰老、去皱抗皱化妆品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组合物的制剂形式可以选择爽肤水、润肤乳液、乳霜、精华素、按摩膏、眼霜、凝胶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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