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油箱口盖开启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16900.4 | 申请日: | 2008-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915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25 |
发明(设计)人: | 任广文;张贵万;高发华;王灿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5/05 | 分类号: | B60K15/05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金阳行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大庆 |
地址: | 241009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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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油箱 口盖 开启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油箱口盖机构,尤其涉及一种可以柔性开启的油箱口盖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油箱口盖开启机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使用扭簧扭转压缩弹力进行开启的结构;一种是使用弹簧片压缩弹力开启的结构。
现有的采用扭簧扭转压缩弹力开启的油箱口盖,开启机构简单、零件数量少、制造工艺好、成本低,但是存在开启力和开启角度难以控制的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在于:一种情况是扭簧弹力过大,油箱口盖在开启过程中与角度限位机构反复撞击,产生噪音;另一种情况是扭簧弹力过小,油箱口盖开启角度小或者无法开启。给用户留下不良印象,降低了整车档次,严重者影响使用。
采用弹簧片弹力开启的油箱口盖,开启力及开启角度均匀稳定,用户主观体验效果好,能有效地提高整车档次。但是该机构使用的弹簧片在长久使用中存在疲劳断裂的风险,可靠性较前者差;而且该开启机构相对于前者也显复杂,制造工艺要求高,成本也高于前者。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弥补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成本低廉的、可有效控制开启力的油箱口盖柔性开启机构。
本发明的技术问题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解决:一种油箱口盖开启机构,包括:扭簧、安装轴和具有通孔固定支架,所述扭簧安装在所述安装轴上,所述固定支架通过所述安装轴连接在油箱口盖上,所述扭簧具有连接在油箱口盖内板的第一弹力释放端以及与所述固定支架通过所述通孔连接的第二弹力释放端,还包括设置在油箱口盖内板上的弹力释放限制装置,所述弹力释放限制装置在油箱口盖开启到工作临界角度a时,将穿过所述通孔取代固定支架与所述第二弹力释放端连接,并限制所述扭簧为油箱口盖的开启继续提供弹力。
本发明的技术问题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进一步予以解决:
所述的弹力释放限制装置为油箱口盖内板的U型翻边。
所述U型翻边的末端具有叉形结构。
所述的扭簧工作临界角度为15°-75°。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油箱口盖开启机构因为增加了弹力释放限制装置,扭簧在一定角度内具有开启力,油箱口盖开启到临界角度后,扭簧不再提供弹力,整个油箱口盖将在惯性作用下运动。本发明结构简单,易于控制,开启过程比较柔和,可以降低噪音,提高整车档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油箱盖关闭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分的放大图;
图3是本发明油箱盖开启角度为60°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油箱盖开启角度最大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方式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发明的油箱口盖开启机构包括:扭簧5、安装轴4、固定支架6和弹力释放限制装置7。固定支架6具有通孔8。扭簧5安装在安装轴4上,固定支架6通过安装轴4连接在油箱口盖内板3上,油箱口盖内板3再经与油箱口盖外板2焊接后组成油箱口盖1。扭簧5具有第一弹力释放端51和第二弹力释放端52,第一弹力释放端51连接在油箱口盖内板3上,第二弹力释放端52与固定支架6通过通孔8连接。在本发明的一种实施方式中,弹力释放限制装置7为油箱口盖内板3的U型翻边31。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U形翻边的末端具有叉形或其它凹形结构。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在油箱口盖1关闭时,如图1至图4所示,扭簧5处于压缩状态,它为油箱口盖1的开启提供开启力,U形翻边31或其它类似结构与扭簧5无接触。在油箱口盖1开启到一定角度时,也就是扭簧5工作临界角度a,可以选择15°-75°,本实施方式优选为60°,如图3所示,U形翻边31将穿过通孔8接触并抵住扭簧5的第二弹力释放端52,使扭簧5不再为油箱口盖1提供开启力,油箱口盖1将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开启,扭簧5将随油箱口盖内板3一起旋转,缓慢减速开启到最大位置。如图4所示,油箱口盖1开启到最大位置时,扭簧5已经被U形翻边31抵住不再提供开启力。
本发明的油箱口盖开启机构,自油箱口盖开启到临界角度后,扭簧不再提供弹力,整个口盖将在惯性作用下运动,该临界角度可以调整,因而开启力容易控制,可以做到开启柔和,降低开启噪音,从而提高整车档次。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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