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0810210990.6 | 申请日: | 2005-1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3933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07 |
| 发明(设计)人: | 斋藤健;岛野重雄;仲本浩;吉田弘之;矢部宏和;宫肋寿嗣;户边明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显示器;株式会社日立显示器件 |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G02B6/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茂华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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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具有液晶板和配置于该液晶板的背面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照明装置具有导光板和在该导光板的至少一个侧面上的至少一个点光源,
上述导光板在与上述液晶板相对的面上具有多个沿与上述一个侧面正交的方向延伸的上表面圆弧截面凸起,且在上述一个侧面的至少与配置了上述点光源的位置相对的部位具有多个沿上述导光板的厚度方向延伸的光入射面圆弧截面凸起,
当上述点光源和点光源之间的1/2间隔比配置于最外侧的点光源和上述导光板的角部的距离小时,在上述导光板的上表面上,在从上述配置于最外侧的点光源朝向上述角部的区域的附近形成有没有圆弧截面凸起的平坦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上表面圆弧截面凸起的接触角Oa与上述光入射面圆弧截面凸起的接触角Ea的关系为:
1.5×Oa-35°≤Ea≤1.5×Oa-27°
接触角Oa的数值范围是40°~7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上表面圆弧截面凸起的接触角Oa与上述光入射面圆弧截面凸起的接触角Ea的关系为:
1.5×Oa-39°≤Ea≤1.5×Oa-23°
接触角Oa的数值范围是40°~7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液晶板与上述照明装置之间配置有棱镜片,该棱镜片在其面向上述导光板的一侧并排设置有多个棱镜沟槽,该棱镜沟槽沿与上述导光板的上表面圆弧截面凸起的延伸方向正交的方向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导光板的与形成了上述上表面圆弧截面凸起的面相反侧的面上,形成有多个沿与上述上表面圆弧截面凸起的延伸方向正交的方向延伸的下表面三角截面沟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导光板的下表面三角截面沟槽的下侧,配置有反射膜或反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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