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鱼腥草和板蓝根复合提取物及其作为烟草制品添加剂的用途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97141.1 | 申请日: | 2008-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831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发明(设计)人: | 谭烨;刘鑫;吕品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15/26 | 分类号: | A24B15/26;A24B15/18;A24B15/16;A24B3/12 |
代理公司: | 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 辉 |
地址: | 430051湖北省武汉市***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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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鱼腥草 板蓝根 复合 提取物 及其 作为 烟草 制品 添加剂 用途 | ||
1.一种鱼腥草和板蓝根复合提取物,它是采用鱼腥草和板蓝根 为提取原料,以极性溶剂为提取剂,进行提取反应,采用大孔树脂柱 分离技术将提取副产品分离出去,再将料液浓缩至浸膏状,用提取剂 回溶,再次过滤分离,所得料液即为本发明提取物,其中所述的提取 剂为30~80%的乙醇水溶液,鱼腥草和板蓝根的重量比为10~20∶1, 提取剂与提取原料的重量比为5~10∶1。
2.一种鱼腥草和板蓝根复合提取物的提取方法,它采用鱼腥草 和板蓝根为提取原料,具体包括以下步骤:先将碱加入到提取剂中, 调节提取剂pH值为8.5~10.5,提取剂与提取原料的重量比为5~10∶ 1,在50~90℃提取1~5小时,分离出料液后,将料液浓缩至原体积 的1/6,用AB-8大孔树脂分离浓缩液,收集乙醇浓度40-60%的洗脱 液浓缩至浸膏状,用5~10倍提取剂回溶浸膏,再次过滤分离副产品, 将料液再次浓缩至浸膏状,即得到本发明的鱼腥草及板蓝根复合提取 物,其中鱼腥草和板蓝根的重量比为10~20∶1,所述的提取剂为 30~80%的乙醇水溶液。
3.一种鱼腥草和板蓝根复合提取物作为烟草制品添加剂的用途, 它是将鱼腥草及板蓝根复合提取物加入卷烟的烟丝中,被加入烟丝中 的鱼腥草和板蓝根复合提取物占烟丝重量的0.01%~0.05%,在烟草制 品抽吸时能有效地增香,且香气丰富,增加烟气的厚实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鱼腥草和板蓝根复合提取物作为烟草 制品添加剂的用途,其中被加入烟丝中的鱼腥草及板蓝根复合提取物 占烟丝重量的0.02%~0.04%。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鱼腥草及板蓝根复合提取物作为烟草 制品添加剂的用途,其中将鱼腥草和板蓝根复合提取物溶于95%的乙 醇中,把溶有鱼腥草和板蓝根复合提取物的乙醇溶剂在卷烟生产的烟 丝卷制过程中喷洒在烟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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