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钛及钛型材的退火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150109.8 | 申请日: | 2008-06-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865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05 |
| 发明(设计)人: | 常荣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荣波 |
| 主分类号: | C22F1/18 | 分类号: | C22F1/18 |
| 代理公司: | 宝鸡市新发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席树文;苟红东 |
| 地址: | 721013陕西省宝鸡市***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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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钛型材 退火 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金属材料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是稀贵金属的加工。
背景技术
金属材料加工中,退火是常用的手段。在稀贵金属比如钛及钛型材的退火一般认为温度不超过550℃为宜,但是在实践中发现,在这个温度下退火的钛材,退火不够彻底,导致产品质量不够稳定。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钛及钛型材的退火工艺,以达到退火彻底,提高钛型材的产品质量稳定性。
具体地说,钛及钛型材的退火工艺,其是按照如下步骤实施:
(1)、将材料放入退火炉;
(2)、加温至630-650℃,保温2-4小时;
(3)、降至室温取出材料。
上述工艺步骤(1)中所述的退火炉为电炉或者真空退火炉。采用真空退火炉时真空度为10-3-10-7。
本发明优点是退火彻底,去除应力效果好,产品质量稳定,不仅适合钛棒、钛管,也适合钛板材的退火处理。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将需要退火材料(钛及钛合金棒材)放入电炉内,然后加温,在640±5℃保温2-4小时,自然降温至室温即可取出材料。
实施例2:将需要退火材料(钛及钛合金管材)放入真空退火炉,抽真空度达至10-3-10-7,然后加温,在635±5℃保温2-4小时,最后降温至室温即可取出材料。
实施例3:将需要退火材料(钛及钛合金板材)放人真空退火炉,抽真空度达至10-3-10-7,然后加温,在645±5℃保温2-4小时,最后降温至室温即可取出材料。
本发明钛及钛型材的退火工艺,主要是提高了钛型材退火温度,通过合适的退火温度的确定,改善了退火效果,其余工艺和设备与现有金属退火工艺基本一致,这里不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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