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IPTV业务运营管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16627.8 | 申请日: | 2008-07-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25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7 |
发明(设计)人: | 陶蒙华;张伦泳;刘红旗;姜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73 | 分类号: | H04N7/173;H04N7/16;H04N7/24;H04L12/5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臧建明 |
地址: | 10014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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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iptv 业务 运营 管理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IPTV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IPTV业务运营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网络电视(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以下简称:IPTV)系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应用系统,IPTV业务的提供与产业链上的内容提供者,业务提供者,网络提供者和终端消费者紧密相关。在现有的众多IPTV系统中,虽然给出了部分的功能需求,但并没有提供一个完整的业务运营管理体系结构,而且由于这些系统都是私有系统,系统内部的各功能模块或子系统所要完成的功能没有明确的定义。
图1为现有IPTV系统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在现有的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所提供的一个IPTV体系架构中共涉及八个功能集,包括内容运营、运维支撑、门户导航、业务管理、媒体交付、安全管理和客户端和运营支撑,但由于IPTV系统是一种应用服务系统,它涉及到运营支撑、业务平台、网络和终端等方面,因此该IPTV体系架构从产业链的角度来说是不完整的,它并没有规定内容提供商到用户的IPTV业务运营管理体系架构,特别是没有包括IPTV的增值业务系统和IPTV承载网在整个IPTV业务运营管理体系架构中的位置和功能,而该内容是运营商在组建IPTV网络和IPTV业务运营平台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IPTV业务运营管理系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IPTV系统不完整的缺陷,提供一种完整的端到端的IPTV业务运营管理功能体系。
本发明提供一种IPTV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包括IPTV终端,还包括:
内容运营平台,用于接收内容提供商提供的媒体内容,对所述媒体内容进行编辑获取内容元数据,将所述内容元数据发送给业务运营平台;
业务运营平台,为用户提供业务导航页面,接收用户的业务请求,为用户提供与所述业务请求对应的业务数据;
运营支撑系统,用于对发送业务请求的用户进行认证,为所述业务运营平台提供用户信息和业务使用信息;
IPTV承载网,用于承载媒体流、管理信息和控制信息流的传输,完成所述IPTV终端的接入。
本发明提供的IPTV业务运营管理系统,不但提出了内容运营平台,业务运营平台的概念及其所要完成的功能,而且还将IPTV增值业务系统和承载网的体系也纳入到本架构中,为IPTV业务的具体实现提供一个端到端的完整体系框架,涵盖了内容提供层,业务提供层,网络提供层和终端层的各个方面的功能,为运营商开展IPTV业务、系统的设计和网络的建设提供了依据,为大规模开展IPTV业务提供了依据。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IPTV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IPTV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IPTV业务运营管理系统体系架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
图2为本发明IPTV业务运营管理系统实施例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该系统包括IPTV终端1,内容运营平台2、业务运营平台3、运营支撑系统4和IPTV承载网5,其中内容运营平台2用于接收内容提供商提供的媒体内容,对所述媒体内容进行编辑获取内容元数据,将所述内容元数据发送给业务运营平台3;业务运营平台3为用户提供业务导航页面,接收用户的业务请求,为用户提供与所述业务请求对应的业务数据;运营支撑系统4用于对发送业务请求的用户进行认证,为业务运营平台3提供用户信息和业务使用信息;IPTV承载网5用于承载媒体流、管理信息和控制信息流的传输,完成所述IPTV终端1的接入。系统中还包括运维支撑系统6用于对业务运营平台上3的设备和IPTV终端1进行管理。
具体地,内容运营平台2负责接收内容提供商(以下简称:SP/CP)所提供的内容,包括直播频道节目以及视频点播技术(Video On Demand;简称:VOD)内容,根据需要对获取的视频内容进行编辑并转换为需要的视频格式(比如AVS格式);负责点播节目、直播节目等内容的引入管理,并集中管理节目的内容元数据;实现内容的审核、发布、维护等流程,实时获取完备的内容分布、使用信息,并支持内容提供商(CP)自服务。与业务管理系统协同工作,完成内容的认证授权,保障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的资源的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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